1623年7月7日)就职。)和王室法官进行了长期的权力斗争,发生过多次冲突,特别是议事会与总督之间。议事会极力维持其自治权力,但最终是在里斯本王权侵入下逐渐丧失。其结果是澳葡殖民政府的建立。只不过在鸦片战争之前是在居澳葡人内部进行,清政府亦因其为葡人内部事务,未予干涉。
1640年,葡萄牙脱离西班牙复国后,就开始加强集权,中世纪以来授予地方自治组织的优惠和豁免被逐渐取消。18世纪中叶,庞巴尔侯爵(Marquês Pompal)执政后,开始推行一系列*、行政、军事和经济改革,增加对海外属地的干预。随着中央集权的逐步加强,总督逐步变得名副其实,成为这个时期澳葡政府*架构演变的重要标志。这一点在上引的《澳门记略》中亦有所反映。它介绍道:“夷目有兵头,……蕃人犯法,兵头集夷目于议事亭,或请法王至,会鞫定谳,……夷目不职者,兵头亦得劾治。”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兵头[总督]此时有主持庭审,弹劾议事会成员的权力,可见它已经开始干预澳葡的内部管治。
1783年4月4日,海事暨海外部部长卡斯特罗(Martinho de Melo e Castro)以女王唐娜·玛丽亚一世(D.Maria I)的名义向印度总督发布圣谕(即《王室制诰》),授予总督必要的权力,以便主导澳门*生活,这成为澳葡殖民政府开始成立的标志。吴志良博士说:“自1783年《王室制诰》加强总督权力,澳门*开始染上殖民色彩。”[1](P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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