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见朝鲜总督府官房文书课编撰《谕告·训示·演述总揽》,第196页,日本国会图书馆藏。),即幌子和实质仍互为依赖。
1932年3月1日,日本扶植建立了以溥仪为首领的“满洲国”,提出了“民族协和”、“王道主义”的“建国理念”。这种*安排无疑显示了*“存异”。但是这种“建国理念”的提出,是否意味日本殖民主义者放弃了文化“求同”的原则?答案是否定的。正如山室信一所指出的,“民族协和”具有“使作为反日排日之根基的民族意识暗中消亡的意图。”(注:〔日〕山室信一:《怪兽客迈拉——满洲国的肖像》,中央公论社1993年版,第131页。)而“王道主义”,按照其始作俑者橘朴的解释,“是以中国社会的文化、经济诸条件为前提的”(注:〔日〕橘朴:《适用于东北社会的人民自治之根本要义》,载《海陆军文书》八一六号。),即是对中国“霸王之辩”的*理想的巧妙利用。也就是说,日本殖民当局最初试图以这种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建国理念”为幌子,实现文化“求同”。
“民族协和”论作为一种欺骗性理论,在以后“大东亚共荣圈”的鼓吹中得到了进一步表现,并成为一些日本人否定战争责任的一个重要“理由”,而“王道主义”则最终仍被“皇道主义”所取代。因为,后者包含的“易姓革命”思想具有使反满抗日运动正当化的危险。按1936年作为台湾教化资料发行的《皇道日本与王道和霸道》中的论述:“王道理念如跨出一步,将酿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注:台北州基隆郡教化联合会编:《教化资料》第3辑,1936年版,第108页。)在经历了一番迂回之后,“皇道主义”在“满洲国”仍被祭起。手段,毕竟要服从于目的。
综上所述,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侵占台湾并在当地推行的殖民统治政策,是对以“强权即公理”的“丛林原则”和“主权归一”的“皇道主义”为结论的“西学”的实践,其以文化“求同”为幌子,以*“存异”即维护自身特权为目的的统治原则,是以后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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