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1668年),在《尽陈所见疏》中,他再次重申:“心切父弟之仇,故靡刻不以灭贼为念。”[37]
康熙二十年(1681年),施琅受命复任福建水师提督,率师东征,仍念念不忘报仇雪恨。他坦言:“臣蒙特简,征剿海贼。受命之初,窃意藉此可雪父弟子侄仇恨。”[38] 但是,他“审量贼中情形”,清醒地认识到能否圆满完成皇帝旨命,顺利解决台湾问题,关键是“要当服其心”。如果为报私仇而肆行剿杀,必将激起郑氏军民的强烈反抗,带来严重后果。因此,他决心以战逼和,在平定台湾的过程中,“不敢因私仇而致多伤生命”。[39]
清军攻占澎湖后,有人向施琅进言:“公与郑氏三世仇,今郑氏釜中鱼、笼中鸟也,何不急扑灭之以雪前冤?”他慨然答道:“吾此行上为国,下为民耳。若其衔璧来归,当即赦之,毋苦我父老子弟幸矣,何私之与有?!”[40] 因此,他没有立即向台湾进兵,而是稳定人心,严令全军秋毫勿犯,晓谕澎湖居民“各宜安意生业,耕渔是事”,免除三年赋税差役。与此同时,他一面派人为投降的郑氏官兵治伤,一面向郑氏的亲信人员郑重宣布:“断不报仇!当日杀吾父者已死,与他人不相干。不特台湾人不杀,即郑家肯降,吾亦不杀。今日之事,君事也,吾敢报私怨乎?”[41] 并折箭为誓,厚赏其人。对刘国轩的亲信,施琅也予以优待,并表示只要刘国轩肯降,“吾必保奏而封之公侯。前此,各为其主,忠臣也,彼固无罪。”[42] 他还对被俘官兵予以口粮,放其归台。这些官兵到台后,辗转相告。闻者 “莫不解体归心,唯恐王师不早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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