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赐买山钱”。(原注:买山建茔,蒙慈恩圣恩赐银五万两)[20] 。慈禧太后的恩赐,无非是对醇王的笼络。可见,在所谓“公平交易”的背后,体现的依旧是宗室王公的巨大特权。这应是王公贵族置买地与普通旗人置买地的基本区别。
来源之三,置换地
在茔地的多种来源中,置换地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所谓“置换地”,也就是用自家土地交换来的茔地。旗人戴全德撰《北山墓地记》说:他家祖坟在顺义县彰禧庄,是老圈地,自高高祖以下已安葬五代,因无隙地,只好另择新茔。选择新茔的标准有二,一是距祖坟不宜太远:恐离祖墓太远,子孙祭扫时“顾其近宗而遗其远祖,失水源木本之义”;二是风水要好,必须是堪舆家认定的“吉地”。最后选定的新茔地在昌平州东(今怀柔县城西东坟村),距祖坟三十五里,便于岁时祭祀,子孙省视,且地方偏僻,价值不昂。
新茔地共十一顷四十八亩八分三厘,其中阴宅占地五十三亩三分三厘,阳宅占地五十七亩,家庙安云观占地十一亩九分三厘。以六顷作为看坟人的赡养田,其余部分招人耕种。在上述茔地中,有六顷余是戴全德用俸银购买的,另外有五顷官田,则是遵例用比它多三倍的自置地交换的。在设置新茔的同时还拨出通州大兴庄地十三顷六十九亩,立为祭田。[21]
按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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