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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形态与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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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1: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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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上, 民间媒介较少所谓的“以民治辅助官治”动机,相反,其侵蚀封建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一面占据了主导地位。自然,研究晚清的市民社会问题不得不注意民间文化阶层与封建政权的对峙问题,这种“对峙”是过程性的,舆论的流变受国家环境和世界大势的影响而存在着阶段性,前期和后期的舆论走向和舆论内容有较大的变化,*疏离的强度也就呈现出过程性和变动性的特征。近代社会是一个过渡性极为明显的社会,那么,运作于其中的公共舆论和近代文化形态也就不能不呈现出这种过渡化的倾向。
尤其不应忽视的是商会一类经济社会系统与媒介文化系统尽管同构于公共领域,但两者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是理解晚清公共领域中不同阶层和力量与封建国家互动关系的关键问题。桑兵先生在有关课题的研究中也曾关注这一现象,并作过精彩的对比。首先,“由以士为主的开明士绅和学生组成的社团”媒介侧重于自由平等的理想追求,以输入文明、培育国民为主要目标,大都从事宣教活动,很少介入权力竞争;而“得到官方承认或鼓励,以绅商或绅为主体的社团”则侧重于实际经济利益与社会权力的争夺控制,试图通过结社达到分享权力的目的,不仅继续保持对基层社会权力的垄断,而且借兴民权之名扩展绅权,参与地方乃至中央政权。其次,前者努力成为全体国民的代表,较少群体私见,反对皇权官权,争取民权,对上要求民主,对下代表民意,社团内部也实行民主制;后者则首先表达和维护本群体的意愿,甚至不惜牺牲其它群体的利益以实现其目标,对上主分权,对下主集权,担心实行普遍民权反而会威胁其既得利益,其权力来源更多地决定于地位、声望、财富及社交因素,而并非组织成员意见的向背。再次,前者明显具有反抗官府离异朝廷的意向,后者与官府朝廷则是一种既互相依存又明争暗斗的关系。“两类社团的差异,表明近代中国的士与绅,或投靠文教事业的士绅与从事其它利权事业的士绅(或绅商)在发展趋向上有所不同”。(注:《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第290页。 )两个系统对封建国家的*疏离程度、发展趋向和内部运作的规律等方面的差异是明显的,这直接制约着它们与*国家之间各自不同的互动关系状态。“良性互动关系”学说仅仅反映了以近代商会为中心的经济—社会系统的基本情况,它实在不足以涵括晚清时期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整体概貌。在晚清市民社会研究问题上,必须考虑到地域性、行业性以及市民社会中各个系统的差别,它们都足以使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格”杂彩纷呈。晚清市民社会尽管处于“雏形”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单一社会经济系统的组构;公共领域尽管是“公共的”,但决不可以简单化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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