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1965年第4 期。
〔16〕《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卷1,第12页。
〔17〕同上书同卷第13页。亦可参考该书元代其他契约文书。
〔18〕弘治《徽州府志》卷四《名宦·郝思义传》。
〔19〕万历《歙志》传卷一《令宰·内传》。
〔20〕《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卷1,第14页。
〔21〕 资料来自弘治《徽州府志》卷二《地理二·户口》和同书卷一《地理一·厢隅乡都》。
〔22〕 洪武《苏州府志》卷四《乡都》。
〔23〕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户口》。
〔24〕〔37〕 同上书,卷七八《食货二·赋役》。
〔25〕 赵官:《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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