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史全集》(台北:台湾经济史学会,1933年),卷3,页33。)。有清一代,该组织资助培养出19名贡生、20名举人和3名进士(张琴龙《六堆史话》,14(1955年);钟壬寿编《六堆家家乡土志》,页191—192,305—306。)。
实际上,在18、19世纪期间,义民组织成为台湾社会流动(包括水平流动与垂直流动)的一个途径。政府征募义民入伍,还封平民首领为低级军官。例如,1740年142名义民由外委把总(九品)授为外委千总(八品)。翌年,又有212名义民得到同样的提升(《重修凤山县志》,页256—260;《凤山县采访册》,页279—273。)。尽管政府的这种奖赏是非常慷慨,但并非所有首领都愿接受。例如,林爽文起义时的一位义民首领,嘉义县一个小村的林连招就谢绝了福康安将军推荐的千总职务(陈慧儿“林爽义事变中义民首证”,页58—29。)。1804年之后,每三年仅能从义民首领中选拨出3名千总、5名把总和10名外委(《仁宗实录》,126、3b—4b。)。政府也以文职授予义民首。1788年林爽文起义之后,六堆的两位首领曾中立(文举人)和黄奠邦(武举人)被任命为同知。彰化的另外两名义民首张植槐和张源怘分别授浙江嘉兴县典史和贵州贵阳县巡检(《高宗实行》1321、11a—b;《彰化县志》,页252。)。1795年陈周全起义之后,彰化义民首林国泰也被任用,担任浙江处州同知达十年之久(《彰化县志》,页253、259。)。
义民组织的目的虽然是要平定民众起义,但也可能引起社会动乱。领导1853年起义的林恭和领导1862—1864年起义的戴潮春原来都是义民首(《凤山县采访册》,页413;蔡青筠《戴案纪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06种(1964年),p.3。)。有些居民加入义民是为了私人的原因,如攻击仇敌或报仇雪恨。他们借口必须供给粮饷拒绝缴纳田赋(《台湾采访册》,页34—35。)。他们经常械斗,造成的破坏更甚于民众起义与匪盗活动(《福建通志台湾府》,页318。)。在1832—1833张丙、许成起义期间,客家义民就曾不分青红皂白地袭击屏东地区的闽籍人。结果,政府不得不同时对付闽籍起义队伍和客家人的反起义队伍(周凯《内自讼斋文选》,页36—37、41、52;《凤山县采访册》,页274—275。)。
尽管义民组织有些缺点,到19世纪中叶时它还是演变为团练(《树杞林志》,台湾文献丛刊第63种(1960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