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没有相关中国历史
最新热门    
 
佐藤仁史(日)清朝中期江南的一宗族与区域社会——以上海曹氏为例的个案研究

时间:2007-3-10 10:53:18  来源:不详
各项目也处于个别性、一次性阶段。例如,垂云在奏销案后,放弃学业,专心从事子弟教育。“族已日大,择子弟秀者,与遂安公(指垂灿——笔者),分月督课之。其率也喜同奖,其不率也怒同议。幼弟多子,而复举子抱乳之。其待诸族人也,未尝以富贵故加隆,贱贫故加杀,一视之而已矣。”〔11〕如上所述子弟教育的例子,散见于有关清初族人的行状。

    以1700年为界,宗族组织制度化的趋势高涨。第一,祭田(共同财产,也被叫做义田,义庄等名称)的设置。这是由六世监生曹炳会主持进行的。“曹炳会,垂灿从子也……为族子两娶妇,毕又抚其孤。……晚年偕其兄炯会,创置义田,以赡族子。”〔12〕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炳会、炯会、yīng@①会、培年四人分别提供出自己的田产做为祭田。到第一次编纂家谱的康熙六十年(1721年)为止,在炳会的经营下,扩大到将近二百亩的规模。祭田的地租,除了子弟教育费用之外,还负担每年在祠堂举行两次的祭祀以及挽救贫穷族人的费用。此点家谱的田产里没有直接的记载,但从前述炳会“传创置义田,以赡族子”〔13〕的部分以及关于炳会的儿子曹培廉“复于宗祠祭田外,增置义田,为族建义冢,瘗无后者”〔14〕的部分以及家谱的“田租所入,除完粮祭祀外,余以赡家族,如遇俭岁,不惜垫”〔15〕中能够得到证实。

    第二,家谱的编纂。“尊祖故尊宗,敬宗故睦宗,士君子可一日忘所出自哉?”〔16〕。在传统社会里,对于宗族的团结,共有同一祖先的意识占极为重要的位置。编纂家谱以前,曹氏的族人经常谈到有关祖先的故事。〔17〕家谱的编纂可以说是这种故事的文字化。由于编纂家谱需要不少费用,直到祭田经营安定下来以后,康熙六十年终于被实现。与祭田的设置相同,由炳会培廉父子作主,在贡生曹杰士、以文才而著名的曹一士的合作下完成。

           

三、通婚网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