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14口,65岁孀妇与儿子、儿媳,以及小叔一家,还有另一已故小叔的孀妇及子女生活在一户中。这里实际上包含了3个家庭,2名孀妇。
一户6口,53岁孀妇与一个27岁未成亲的儿子,以及亡夫的侄子一家(夫妻与两子)组成一户。
一户5口,夫妇一家4口与57岁的单身婶母为一户。
两个样本的相同之处是:
第一,都有10户左右单身的老年孀妇自立门户。
第二,有许多成年未婚子女与孀妇构成为一户,而且在总户数中都占据一定比例,在咸丰册中尤其高得令人瞩目。
第三,许多家庭不是由直系而是由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堂亲家庭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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