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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4:47  来源:不详
在经济待遇上也与京旗相同而略高于驻防外省的旗人。对他们人口行为的阐释,对于理解京师八旗的人口,应该具有同样的意义。

内三旗的基层组织与外八旗一样也是佐领,佐领下同样将满洲与其它民族人分别编入,惟内三旗下由汉人编设的佐领不象外八旗那样被称为八旗汉军,而有个特定的称呼即“旗鼓佐领”,旗鼓佐领下人严格地说也不被称为汉军旗人,而称为“内务府汉姓人”。著名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家族即属此类。早有学者指出,将曹家说成汉军旗人是不对的,2这不仅仅是称呼的问题,还尤其是因为与汉军旗人相比,内务府汉姓人是归附满洲更早,与满族尤其皇室的关系更深,与满族的认同程度也更高的一群人,他们的行为方式,也更多地具有旗人社会的特点。当然即使如此,他们的地位与满洲旗人也仍是有区别的。

八旗制度初创时,以兵民合一、军政合一为其特点。入关以后,八旗组织的军事职能被大大加强,已成为清朝统治者的一支常备军队,八旗兵丁也逐步向职业军人转化。为了让八旗人丁安心当兵,以作为统治的基础和工具,清朝统治者断绝了旗人的一切谋生出路,使他们完全依靠朝廷的豢养为生,成为“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而环聚于京师数百里之内”3的很独特的一群人。粮饷(亦称“钱粮”)成为旗人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生活来源,而粮饷又是只有甲兵才可以得到的。按清朝规定,男子从16岁(这一标准在不同地区和时间内也有变化)到60岁成丁,这只是具备了挑甲的资格,清初战事频仍,四丁中挑一兵,也就是四丁中有一丁可挑甲兵,以后随旗人生齿日繁,变为七、八丁中才有一丁可以挑甲,得不到挑甲机会的,便成为无粮无差的旗下“余丁”,也称“闲散”,只能靠家中别人的粮饷为生。到乾隆中叶,往往一家七、八口甚至十余口人只凭一份甲兵的钱粮维持生计,可以想见其艰窘之状。从康熙朝起,清廷就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诸如增加挑甲份额、设立养育兵(领取甲兵粮饷之半)等措施。对于旗人中的寡妇、孤女也予以优恤,发放钱粮以使她们免于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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