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总额当在二百万两上下,这还是奏报中公开的征数。总之,湖南厘金收入的可观,反映出湘省商品流通之兴旺乃前所未见,开辟厘税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湘省财政困难,使得湘军的饷费得以源源不断地供应。
3、发动绅民,倡议捐输。
湖南供给湘军饷费除以厘金为主外,捐输也是一大宗。所谓捐输,就是由清朝政府向捐款人出售官爵封典,或给予某种奖叙,它是清末以来政府解决财政危机的又一主要措施,并且颁布了《捐输广额章程》。根据章程,各省府州县按一定的指标在本地收捐,然后将征收的捐款汇总上缴,达到指标后可增加该区学额。增加学额又分暂增人次和永广学额两种。清代曾规定:府县增加永广学额不得超过10名,需捐银1万两即增永广学额1名,超过了10万两后每续捐2000两则暂增学额一名。
为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费,湖南于1852年例行捐输,在省城设立捐输总局,以藩司总理局务,粮道为会办,在各府县设立分局,委派地方绅士主持。由于清政府鼓励推广办捐,湖南捐输办得较有起色,各地官绅纷纷踊跃输将,积极劝捐。湖南捐输头绪之多,“视他省为尤甚”(注:《骆文忠公奏议》第9卷,《覆陈查办捐输广额并裕道被参各款折》第1137页。)。情况也很复杂,大致有以下情形:一是个人主动捐输,多者捐银数以万计,目的是想获取政府的奖叙或学额。如安福县丁忧在籍的前任湖北荆宜施道蒋征蒲,是湖南首富,个人一次捐资达十余万两,钱四十万串;衡阳杨氏大户前湖北巡抚杨健之子也捐银数万两;长沙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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