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封建社会,农业与畜牧业并重,二者皆被认为是国民经济的本业。在北国边塞地区,由于地理条件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畜牧业成为其主要的经济成分。我国北部边疆具有极为丰富的畜牧业资源,不仅广大边民在这里广泛地从事着畜牧业活动,而且清政所和皇室也在此开办牧场,发展畜牧业。官方开办的牧场,有其独特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对清代经济、军事产生较大影响,颇具时代的适应性,值得我们探讨和研究。
官牧场的设置及其种类
晚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满洲贵族率领强大的八旗军闯进山海关,攻城略地,占领中原,建立了清朝封建政权。满族,原为游牧民族,通常生计,“唯马匹牛羊是赖”。并且,满族武装八旗军是一支以骑兵为主的部队,兵骁马骠,称雄一时。就整体而言,畜牧业曾是满洲贵族或新兴统治者的经济基础和军需的必要资源,至关重要。所以清廷对之十分重视,除了强调振兴民间畜牧业之外,还大办官牧场。
清代北部边疆官牧场,是清政府在传统畜牧业活动的基础上,集中牧养牲畜的场所,是其行政衙门和军事衙门从事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的一种普通形式,同时也是一种较成熟、较高级的畜牧业管理机构和组织。清朝官牧场主要划分为太仆寺牧场、皇室牧场(上驷院牧场)、八旗牧场和绿营牧场4部分或4大类。由朝廷开办的太仆寺牧场和由内务府开办的上驷院牧场属于中央牧场;八旗牧场和绿营牧场属于地方开办的军牧场。顺治初年,朝廷在张家口外设置种马场,于陕西省设立苑马寺,为军队牧养或提供马匹,皆隶属于兵部。后来到康熙四年(1665年)裁去苑马寺,扩大种马场。5年后,种马场改属于太仆寺,并分设察哈尔左右两翼牧场。位于张家口外哈喇尼敦井的太仆寺左翼牧场,地土辽阔,方圆600里;位于齐齐尔罕河的右翼牧场,方圆400里。康熙时,这两翼牧场共牧养着160群骡马,约3.2万匹,骟马32群,每群59匹——305匹。清初在独石口外设立的直属于上驷院的御马场,地处上都、达里冈爱、商都、达布逊诺尔等处,水草丰茂,地界绵延千余里。最初,上驷院牧务分设3场,后来又增为5个场,分别为大凌河牧群马营、养息木哈达牧群马营、养息木边外苏鲁克牧牛羊群及黑牛群牧营、养息木边外牧群牛营1。上驷院所属牧场,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时,牧养着骡马197群,骟马46群,走马2群,驼22群2,每群马200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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