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的纲领。孙中山说:“如果我们从中华民国存在之日起就不去考虑如何防止资本主义在最近将来的孳生崛兴,那么等待我们的就是比清朝专制暴政还要酷烈百倍的新专制暴政”<孙中山:《中国革命的社会意义》,《人民日报》1956年11月11日。>。又说:“中国实业发达以后,资本家之以资本能力压制人民,固必然之势,若不预防,则必蹈英美之复辙矣”<《总理全集》第2集第264页。>。可见孙中山要求“预防”资本主义是十分坚决的。
既要发展资本主义,又要“预防”资本主义,这是一个矛盾。用什么具体办法来解决这个矛盾呢?他强调:“主张集产社会主义,实为今日唯一之要图“<《总理全集》第2集第104页。>,实行了“集产社会主义”,就可以既发展了实业,又“预防”了资本主义。实际上,这种“集产社会主义”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即由国家来举办企业,铁路、工厂、土地、矿藏等都归国有。要知道,国有化的性质,总是取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孙中山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要建立的“民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由资产阶级共和国实行“集产社会主义”,其结果将不会是“预防”资本主义而是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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