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可能地调动了调整经济政策的积极性[28]。马陵合对晚清地方外债的阶段性特征和甲午之前中国外债的抵押问题进行了研究。他指出,晚清地方外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通变权宜,以应急需;议请借用,定为政策;苟安目前,弥缝一时。甲午前外债抵押方式主要为关税抵押与产权抵押两种,前者使海关主权逐渐丧失,后者则加深了民族企业的对外依赖[29]。
具体外债问题上,铁路外债仍是研究重点。王致中对晚清铁路外债政策确立的历史背景及内容作了描述。他指出,晚清铁路外债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设立铁路总公司负责借债事宜;不以关税作抵,而以铁路作押;拒绝洋股等[30]。孔永松、蔡佳伍对晚清铁路外债的发展阶段、类别及抵押予以述评。他们指出,晚清铁路外债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初期商业借贷性质的借款;大规模借债筑路时期;挽回利权、反对借债时期;完全依赖外债筑路时期。从用途上讲,铁路外债可分为筑路借款、赎路借款和路政借款三类。铁路外债抵押经历了从以路作抵到由各省厘金税捐或他路进款余利作保的政策转变[31]。芮坤改考察了晚清铁路建设的资金筹措及政府政策的发展变化。她认为,晚清政府在借债筑路问题上有个态度转变过程,这些变化与铁路资金筹措的具体情况相维相系[32]。张九洲评析了甲午战后清政府的借债筑路活动,认为借债筑路虽有应该记取的教训,但它促使了中国社会经济、社会风气与思想观念的近代化转变,主导方面应予肯定[33]。
学者们还对铁路外债作了个案研究。王致中通过分析清政府在津沽铁路筹资过程中的政策变化,认为“以外债形式的外资进入中国铁路市场,迟早势所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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