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资本职能分化形成若干互有区别的经济利益集团,是资本主义发育、演化过程的一般规律,资产阶级在经济形态上的成熟程度,通常同内部分工程度成正比。从经历了工业革命的西方资产阶级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具有较为明确分工和自身特点的产业资本集团、商业资本集团和金融资本集团等社会经济实体。诚然,要对中国早期民族资本作如此明确的划分,无疑是极其困难的。但同时又应当看到,作为世界资本主义组成部分之一的中国民族资本,同样经历了内部经济分化过程,并有形成各种经济利益集团的总体趋向。所不同的是,由于中国近代持续过渡特征的制约,即使在正常的经济分化过程中,早期民族资本的结构也呈现出严重的畸形和不纯。下面,根据若干分化趋向,对中国近代民族资本内部经济集团的形成及特点作一粗线条的描述。
形成中的产业资本集团所谓产业,当时泛称实业,系指于流通和消费领域之外的生产行业和生产资本,包括与国计民生关系最密切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和新式银行业。在晚清,除极个别的新式垦牧公司而外,整个农业生产部门基本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缘。而银行业本质上属金融资本,因此,当时的产业资本,实际上就是工业资本(含交通运输业和公用事业)。
中国近代民族新式工业(不包括军事工业)大致发端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到1913年,共约创设了各类工矿企业744家,资本额总共达155488千元,平均每家资本额为208989元。若将全部投资按资产净值意义估算,截止1913年,本国产业资本合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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