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雍正九年(1731年)开始“试办”,至光绪五年(1879年)最后完成。
各州县分别匀摊
乾隆十年(1745年)科则,每粮一石摊丁银一分八厘至二钱二分二厘。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四分七厘九毫至三钱三分八厘不等。
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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