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要求说明反教即放回,并无关禁勒财凌虐杀害情事。”<%《偶存》卷三%>聊城所禀的内容,与当时整个山东的情况是相一致的,据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十四日袁世凯在一个《通饬》内的统计,自光绪二十五年秋冬以来,“济东各属,焚劫大小教堂十处,抢掠教民三百五六十家,掳害教民二十余名,蔓延十数州县。”<%《偶存》卷五%>可见在山东义和团运动初期,教民死伤的数字是很少的。只是到光绪二十六年七月以后,天津失陷,一部分直隶的义和团南下山东,同时袁世凯也开始在山东大规模地镇压拳民,这一时期拳民与教民、官军的冲突十分激烈,拳民伤亡很大,为了防御和复仇,拳民杀死教民的事件才逐渐增多。关于拳民被害情形据《偶存》所载,仅以武定府属为例,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山东抚院复英驻烟台领事函中说:“查武定府所属之惠民、滨州、乐陵、沾化、海丰等州县,前有直境匪徒窜入滋扰……武定府属各州县总共击毙悍匪三千九百余名。贵领事禀开著名首要匪犯,多在其中。”<%《偶存》卷十二%>由武定一府拳民被屠杀之多,即可推见山东全省在光绪二十六年七、八月之后义和拳被官军、团练杀戮之惨状。尤其是在这一时期清廷明令各省督抚保护教堂及教民,原先外逃之教民即纷纷还乡“复仇”,往往聚众攻杀拳民,拳民死于这些教民之手者为数甚众。在相互攻杀之中,才出现教民的大批被杀之例,有时一次就有数十名教民被拳民杀死。但这些大都发生在直隶与山东交界各州县,并且大都是由直隶南来的拳民所为,山东内地各州县仍很少发生拳民大批屠杀教民之事例。
山东的义和拳也并不是一开始就盲目排外,他们既不是见洋人就杀,也不是见洋物就砸。就以电线为例,在天津失陷之前,尽管山东义和团反帝反洋教运动十分高涨,但山东境内的电话线路基本是畅通的,没有受到多大破坏。只是在天津失陷之后,山东义和拳才开始有大规模的拔杆割线活动。
山东义和拳也不拒绝使用洋枪、洋炮。在《偶存》之内,有多处关于拳民使用洋枪、洋炮的记载。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二日副将马金叙禀报:他的部队在茌平县东南刘莱寺一带,与罗洪英等为首的拳民作战,缴获了一些拳民的武器,其中就有来福枪两枝;同日,夏津县也禀报该县东乡贺屯,有拳民二百余人,其中有骑马者十余人,分持洋枪刀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阳谷县又禀报官军在该县老庄镇压拳民时,夺获洋枪十四杆;同年六月二十三日,东阿县也禀报有拳民由荏平进入该县八里堂庄,并且开放洋炮,砍毙团丁等情<%《偶存》卷三、卷十%>。我们认为,山东义和拳的这些情况,与后来“奉旨办团”的直隶等地的义和团,在很多方面都很不相同,很值得进行深入研究。
总之,《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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