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76、187、221——222、290、202——203、274、207、325、326、360页。)同时,又连续四天召集“御前会议”,围绕对帝国主义和义和团的政策进行了第二次讨论,藉以压制朝内的不同意见,把她自己决定的政策强加给主和派,变为整个清政府的“统一”政策,以加强对各省的号召;倘若战败,则战争的责任也可以由主和派与主战派共同承担。
六月二十一日,接到裕禄关于各国军队首先开炮攻取大沽,及清军与义和团在天津连日击败各国军队的奏报,那拉氏马上发布了所谓“宣战”上谕,要与帝国主义“一决雌雄”。接着,令裕禄“传旨嘉奖”义和团;令各省督抚分别将义和团“招集成团,藉御外侮”;又派载勋、刚毅等统率义和团;令各省“将旧存枪炮刀矛各种军械赶紧修理,并添造子药配带等件,以备民团领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47、152、153、162、163、176、187、221——222、290、202——203、274、207、325、326、360页。)并先后分别向京津义和团颁赏银米。于是,那拉氏集团利用义和团抵抗帝国主义的政策得到了全面的实施。
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那拉氏的“宣战”呢?那拉氏后来曾解释宣战的背景说:“无如此次团民之起”,“剿之,则即刻祸起肘腋,生灵涂炭。只可因而用之,徐图挽救”。(《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47、152、153、162、163、176、187、221——222、290、202——203、274、207、325、326、360页。)乍看起来,似乎那拉氏的宣战只是在义和团运动的强大压力下的迫不得已的行动,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那拉氏六月十五日决定政策后,一面有条不紊地布置战争,一面静待帝国主义“开衅”,大沽战讯传来,马上乘机“宣战”。从这段历史事实中,既看不出那拉氏有仓惶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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