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字的起源,郭沫若曾指出,中国文字的起源应当归纳为指事与象形两个系统,指事系统应当发生于象形系统之前,至于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是更在其后的。大汶口文化陶尊上刻划的符号和仰韶文化刻划的符号都是一种文字产生过程中的指事现象。“昌乐骨刻文直接继承了这一传统,把指事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造字规律。”通过对昌乐骨刻文的造型和书写方法的研究,刘凤君进一步肯定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很明显,昌乐骨刻文是一种记事现象,毫无疑问是一种文字。”
据刘凤君介绍,昌乐骨刻文多数字的书写刻划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先刻划出主要部分或中间核心部分,如昌骨1的龙字,其造型是先刻划头部,再刻划身体躯干,最后补上腿和爪子等部位(图一),在这里,动物的形象得到了理想的浓缩和概括。其二,大多数字都有一个主要线条,这条线可能是一次刻成,也可能是连续几刀刻成,然后根据需要,在其主要线条周围补刻物象所需要的其他部分线条。这样的字不但造型生动,且主次分明,协调有序。
图一
图二
图三
本组图片除图三为河南临汝阎村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彩绘鹳鱼石斧图陶缸外,其他均为昌乐骨刻文。(资料图片)
殷墟甲骨文被认为是“中国发现的最早的文字”,几乎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在本报前段时间一篇关于昌乐骨刻文的报道中,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所长刘凤君教授对此有了新说法。根据他和国内相关专家的鉴定,基本推断出在山东昌乐发现的骨刻文比殷墟甲骨文要早1000年左右。这意味着中国古文字的出现时间将大大向前推进,甚至已知的中国文字发展史也有可能发生改变。
作为昌乐骨刻文的发现者和鉴定者,刘凤君正全力进行着对这批文物的解码和破译工作。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研究,可以发现我们的祖先透过昌乐骨刻文带给我们哪些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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