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目与引进技术、速度与效益、新建与挖潜等辩证关系,以求从根本上克服各种有碍调整的错误认识。经过艰苦努力,八字方针最终得到切实贯彻。到1981年底,农、轻、重的比例基本趋于合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财政收支大体做到了平衡,物价也恢复了稳定。事实证明,这次调整为后来的全面改革和经济腾飞,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环境。
四、率先提出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应由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两部分组成,为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发挥了思想引导的重要作用。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陈云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早在上世纪50年代,他主持全国经济工作时就提出过“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设想。经过“文化大革命”中的读书和思考,他对这一问题有了更加成熟的想法。1978年7月国务院务虚会期间,李先念根据陈云的意见,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命题。在陈云当时的用语中,市场经济与市场调节是混用的,二者是一个意思,都是指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调节。1979年3月,他在撰写的一篇提纲中指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主要缺点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 后来,他针对国民经济调整中一些人以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为借口,不执行甚至破坏国家计划,使综合部门难以统筹全局的问题,强调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计划是主要方面,市场是从属方面,进而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一提法虽然与党的十四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不同,但正如十四大报告所指出的,它对于摆脱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的传统观念、形成新的认识, “对推动改革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五、较早表态支持安徽等地实行包产到户的做法,为改革开放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虽然提出了许多在当时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在总的指导思想上还是坚持和改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只允许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产计酬。然而,那时安徽等省的一些地方实际上已经开始实行包产到户。这引起上上下下热烈的争论,使一些已经推广包产到户的地区感到比较大的压力。正在这个关键时刻,陈云首先亮明了自己的观点。据当年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回忆,他当时首先是跟陈云同志商量。那是在一次人民大会堂开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应为1979年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那天———引者注),大会休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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