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发表了情诗《给——》第28 首,诗中有几句写道:
我在天涯行走,
太阳是我的朋友,
月儿我交给他了,
带她向夜归去。
不久,身在厦门的鲁迅,接到北京的韦素园的来信,报告了有关“月亮诗”的传言──也就是指高长虹自比太阳,而把许广平比做月亮,诗中“月儿我交给他了”,是说他把许广平交给了鲁迅。
鲁迅在同年12 月29 日复信给韦素园说:“……景宋(即许广平)在京时,确是常来我寓,并替我校对,抄写过不少稿子…… 这回又同车离京,到沪后,她回故乡,我来厦门,而长虹遂以为我带她到了厦门了。倘这推测是真的,则长虹大约在京时,对她有过各种计划,而不成功,因疑我从中作梗。其实是我虽然也许是‘黑夜’,但并没有吞没这‘月儿’。”
此外,高长虹在同年的11 月9 日所写的《时代的命运》一文里说:“我对于鲁迅先生曾献过最大的让步,不只是思想上,而是在生活上,……这倒是我最大的遗憾呢!”这所谓“生活上”的“让步”指什么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太阳、月亮、黑夜”的说法。因为当时社会上对鲁迅的一举一动都是十分关注的。尤其是“女师大事件”后,关于鲁迅抛弃原配夫人朱安,以及鲁迅与学生许广平之间的关系,有过不少流言。因此,有好事者将这首诗认为是高、鲁、许三人之间的“爱情纠纷”,也就顺理成章了。在同一天,鲁迅也给许广平写了信,信中说:“北京似乎也有流言,和在上海所闻者相似,且云长虹之拼命攻击我,乃为此。”“用这样的手段,想来征服我,是不行的。我先前的不甚竞争,乃是退让,何尝是无力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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