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书。
江青在秦城监狱还记日记。她的字近乎“毛体”。1981年5月21日,江青在日记中写道:
“……秦城监狱只有‘关’和‘管’。我住在一所三层楼的底层,这里只管我一个人。楼的四周土地甚多,管理人员业余生产蔬菜。××(字迹不清)他们学习一点生产蔬菜的知识,也有利于改造世界观。除看守我的人员以外,别人是不能接近我的周围的。西边的‘风场’也空了两排,‘风场’外边也是大片的土地,我刚来时就在那儿放风;土地外面是数丈高的带电(网)的围墙,围墙外边还是监狱的楼房,犯人的窗子是看不见外边的。
“我能参加劳动的时间不多了,身体衰老了,两三年来我总是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既然是1981年的春天,请发还我改造世界观的权力!”
江青毕竟是“四人帮”之首,虽然身在狱中,但仍为中外新闻界所关注。海外报刊上,不时登出关于江青狱中动静的报道,内中有不少只是猜想、传闻而已。
关于江青,中国官方每隔一两年,要通过新闻传媒,予以报道。
以下是笔者所搜集的历年来关于江青狱中情况的报道:
1984年9月12日日本《朝日新闻》刊出该社北京特派员横崛走访中国司法部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鲁贤的报道。
鲁主任说:“江青关押在北京监狱的单独牢房里。我们根据革命的人道主义给她一定的待遇,保障她的生活。并不是每天都有鱼有肉,但与其他犯人吃得一样。由于年龄关系(七十岁),几乎不要她参加劳动了。她的身体原先就不好,但监狱里有医生,现在健康状况良好。”
1986年7月,公安部部长阮崇武答复了外国记者的提问:
合众社记者问:江青、张春桥的身体怎么样?张春桥的身体怎么样?张春桥能下床走动吗?
北京审判“四人帮”的现场照片
江青的铁窗生涯
江青在1981年1月25日被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到了1983年1月25日,她被改刑为“无期徒刑”。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江青谈不上“悔改表现”,但是以这样用词讲究而巧妙的理由为她改刑:“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其实,在1981年1月,当特别法庭决定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就已考虑了二年期满时怎么处理。
伍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