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县的几个不愿务农的百姓,以一个叫罗辅的人为首,一共十三个人,可能是想合作干点别的什么营生,聚在一起商量说:“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厉害,我等不务农恐怕会获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几根手指,如此变成残废,不务农也就没罪了。”大家齐声说好。结果被人告发到京城,朱元璋下令将这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族诛各家的成年男丁,妇女小孩则一律流放。末了,皇帝痛心疾首地说道:“你们不遵教化,自残父母赐给的身体,是不孝;诽谤朝廷法度严苛,是不忠。将你们这些不忠不孝之人全家诛杀,朕也实在是迫不得已!”
不想做农民的,不是好百姓;不响应最高领袖的号召,不按标准做农民的,也不是好百姓。
镇江当地有个大贪官韦栋,伙同当地的一些小贪官和社会游民,祸害镇江地方已有多年。镇江的百姓没有按照“红宝书”指示的精神,去捉拿贪官韦栋,反而听任他在镇江无法无天,直到这个贪官被朱元璋亲自发现。朱元璋在诏书里说:这些百姓不执行我的指示,没有把韦栋抓起来送往京城,所以必须对他们进行处罚,罚款之外,还要把他们赶去搬石头砌城。皇帝语重心长地劝诫其他百姓:“他们有的家产被我罚得精光,直至家破人亡;没去搬石头的就被我处死。百姓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啊!与其这样获罪,何不依照我《大诰》里的指示,把恶吏抓起来送到京城来呢?既可以受到奖赏,还可以在本地获得一个良民的美名。你们只要依朕的话去做,太平世界马上就会到来了。”(《大诰续编》)
没做成朱元璋的农民
和陈寿六这样的成功者比起来,那些积极响应最高领袖号召过了头,打着“朱元璋的农民”的旗帜,最后却被朱元璋砍了头的农民,在数量上要多出许多。
在《大诰三编》里,朱元璋亲口对帝国所有百姓讲述了许多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安吉县佃户金方租种了本县地主潘俊二的一亩二分地,连续两年没有交田租。潘俊二到金方家里去索讨,结果却被金方当作祸害百姓的豪强绑了起来,还被勒索了黄牛一头、肥猪一口。在逼着潘俊二写完已经收取田租、不曾被勒索等三张文书之后,金方继续诬陷潘俊二是祸害百姓的豪强,大摇大摆地将其绑到京城。
乌程县百姓余仁三,是本县富户游茂玉家的佃户。水灾期间,游茂玉同情余仁三生活困顿,借给他许多米粮。事后,余仁三非但不想着还粮,反而勾结刁民一百余人,跑到游茂玉家里打砸抢。在搜出所有的借米凭据之后,余仁三等人将游茂玉当作“豪民”捆绑起来押送到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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