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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佛教的慈善事业(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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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7 11:01:51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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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山寿圣禅院时,除鼎新堂宇殿门之外,又开垦三百亩田以赡僧供,并值松十万本以助众山之森秀,其徒慧初、义琛与郡豪吴骥亦相助而成。永净的植松十万本很明显的是为了森林的维护,与寺院的私利恐无关。仁宗庆历元年(1041)衡山福严禅院长老省桥及其徒环院百里种杉十万棵,宋祁还特别撰文记述此事。庐山山南属南康军有一所万杉院,是真宗景德二年(1005)僧太超所建,太超并于山上植杉万本,事闻于朝,乃赐钱、土田、佛像、御容等,而该院亦因此于仁宗天圣中(1023~1032)改寺额为万杉院。同属山南南康军的罗汉禅院,祥符三年(1010)祖印大师行林继任,乃沿官道十里植松,直达军壁,遂使行人往来如织,该院为之应接不暇,杨大年并撰有〈栽松记〉。孝宗淳熙十年(1183)蜀简州僧希问住锡泰州石庄明僖禅院,时院圮废不堪,希问悉捐衣钵募工重建,院近江边,为免艿矗乃环院植松柏数千以煞水势。江宁县方山上定林寺,孝宗干道时(1164~1173)僧善鉴开始在山经营土木,疏泉莳松。又湖州乌程县菁山有一所普明寺,绍兴五年(1135)闽僧观禅师始来结庵。淳熙五年(1178)观师卒,师弟了庵审公继嗣。了庵三传柏庭,柏庭五传断江,皆以甲乙相传。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寺凋蔽已久,庄田多质押于富室,住持玉林妙琼以己资尽复所质庄田,并修佛殿、法堂,院外则筑墙围绕,并树巨木五十万株。此为入元之事,仍可取为数据,以俾研究之用。另外,筠州洞山普利禅院自洞山良价于唐宣宗(846~859)开山,第十一世住持曲江晓聪(~1030)于大中祥符三年(1010)应命而来,于山东北手植松万株,凡植松一株,坐诵金刚经一卷,常自称栽松比丘,其地遂号金刚岭。又十二世住持合肥自宝(俗姓吴)开堂十六年,未尝出院门,为江南、岭南二十余州人所信向,手自植松万株,事见余靖《武溪集》卷九〈筠州洞山普利禅院传法记〉。无准师范(1178~1249)于理宗绍定六年(1233)后住持径山寺二十年,植松杉数百万株于寺旁,事见《径山寺志》卷四,更是大规模的栽种。
有关寺院对于森林的保育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就资料来说目前仅能举出以上数例而已,实不能与寺院对于泉源的开发和维护相提并论,方杰人师生前曾有意撰写〈宋代寺院对于古木的维护〉一文,与本节应有关连,惜方师未能及时撰就。
四、救济事业----养老、济贫、赈饥、慈幼、医疗
佛教与社会救济有密切关系。中国佛教属大乘佛教,即是所谓菩萨佛教,以修菩萨行为主,在四弘誓愿与大波罗蜜行之下,以弘布大乘菩萨的精神为根本理念,对于疾病治疗、灾害救济、贫民救助皆视为佛教徒的当然任务。
佛教社会福祉事业的指导理念是发扬佛的慈悲,对有需要者行布施,加上《福田经》、《梵网经》宣传,使悲田敬田的福田思想充分显现。有所谓二福田、三福田到七福田、八福田说法,《梵网经》八福田中,以看病福田为第一。
对于社会福祉事业的热忱参与,本是佛教徒在人世间修练的必然过程,也是人格的完成中应该努力去做的事。内在修为的完成与外在社会幸福的达到,内外双修方为功德圆满。
僧传中不乏高僧致力于社会福祉事业的例子,较制度化的则有北魏僧?o户、僧?o粟、佛图户等,这些都是着例。对于一般庶民的救济事业则有唐三阶教化度寺的无尽藏制度。
至于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对于贫困者施予救济和医疗,这也是大家耳熟能祥的事。悲田养病坊半官方半民营方式,成效为政府所认同,故武宗灭佛时,特给予寺田以示奖励,以免悲田养病乏人料理而中断。
中国大乘佛教所具有社会教化精神,和佛教出家隐遁思想似乎殊异,但是对于社会所体现的正面意义是值得肯定和宏扬,故僧人积极参与社会福祉事业,这是事实也是值得效法的。
中国农村的贫困生活,一遇天灾,饥民充斥饿殍遍野,为政者亦想尽办法筹谋对策。有关救灾史大体上也详述政府的救荒政策,如邓云特《中国救灾史》、冯柳堂《中国食粮政策史》等,但是对于佛教所参与的救济却只字不提,未尝不是憾事,是故有必要加以补充说明。而且学者们在探讨宋代的救济事业也偏重官方的措施和政策,多少忽略佛教教团的贡献,因此,也需加以彰显,使宋代佛教寺院和社会的关系有更清楚的脉络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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