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雍正皇帝赏赐给河东总督田文镜龟龄集的奏折。山西晚报 资料图片
公务员的待遇,怎样定才合理?应不应该与私人机构的待遇挂钩?这些问题在香港时有争论。这里不想谈香港的具体问题,想谈一谈历史上这方面的故事。
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从那一年的一件小事说起。那年某一天,近午忽然传出说皇帝要午朝。京城百官都没有得到正式通知,但是没有人敢怠慢,都匆匆地赶上朝去。可是朝廷上却毫无动静,不知到底是哪里传出来的消息,等到正式由近侍宦官宣布并没有这回事之后,大家只好抱着疑惑散去。
这件事,万历皇帝知道以后,却很生气,觉得朝廷体统受损。先是怪责掌管仪礼与演习的两个部门礼部与鸿胪寺官员,他们明知没有这样仓卒召喊百官的可能,却不及时出来化解,要罚。后来扩大到全部京官都要罚。罚俸两个月。
两个月没有俸禄、不出粮,那还了得。
不过,黄仁宇告诉我们,许多官员过着豪华的生活,其实不是靠规规矩矩的俸禄,而是依靠地方官的馈赠、各省巡抚送礼金礼品。这样的馈赠,有时一次就可以多于年俸的十倍。所以,对于上层的官员们,罚俸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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