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到2005年,全国房价以8.95%的平均增幅一路狂涨,中央政府出面阻止,先出台了一“国八条”,没挡住;又出台了一“国六条”,还是没挡住。到2007年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7.1%,就有乐观的领导站出来向大伙报喜了:涨幅已经回落了嘛。但只要您还没有完全变傻,就会明白涨幅回落是怎么回事儿,好比一亡命徒开车撞人,以前每月撞死的人数按10%递增,现在每月撞死的人数按8%递增,那也叫涨幅下降,照旧宰你没商量。
房价暴涨的局面之所以没有改观,倒不是因为那些政策不好,而是因为没有被贯彻落实。比方说,中央一向限制开发商囤积土地,而从2001年到2007年5月份,全国开发商购置了21.62亿平方米的土地,实际仅开发l2.96亿平方米,约40%的土地被囤积了。如果近七年来国家提供给开发商的土地完全开发,就能让50%的城镇居民乔迁新居,哪还有什么供不应求的破事儿?既然供不应求的局面不会出现,那么居高不下的房价也就缺乏支撑了。
当然,房价居高不下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调控政策没能落实,还需要仔细算算,譬如将人口增长、通货膨胀、媒体误导、炒家操控以及购房者喜欢装胖的心思都考虑进去,大多数影响因素都难以量化,想为楼市建一完整的数学模型,不会比让地方政府打压房价更容易。
我倒发现,后唐时期的楼市完全可以拿来模拟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后的理想状态。后唐庄宗李存勖颁布过一道敕令:“其空闲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须自修盖,如过限不见屋宇,亦许他人占射。”后唐明宗李嗣源也有类似规定:“诸色人等置到田地,并限三个月内修筑盖造,须见次第。”这两条很像我们国土部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只不过我们规定的闲置时限是两年,后唐规定的是半年和三个月。
我们通过禁止捂地来打压房价,没戏;后唐通过禁止捂地来平衡供需,却收到了打压房价的奇效。还记得盛唐时期,有个马周在长安购买房基一亩,花了铜钱二百万;而在后唐的首都洛阳,“连店基地,每亩价钱七千”,房价下降了将近三百倍。
跟现在的调控手段相比,后唐那两条规定毫不新鲜,凭什么就能把房价打压下去呢?我能找到的解释是,后唐地方政府不靠卖地吃饭,所以对高房价不感兴趣;那时也没有开发商,还不存在官员和开发商之间那种或明或暗的利益链。
(摘自《千年楼市——穿越时空去古代置业》,广东省出版集团花城出版社2009年1月版,定价: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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