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契丹族的婚姻还是比较开放自由的,契丹人的贞洁观念也是比较淡薄的。因为契丹人离婚再嫁再娶者可以说是稀松平常之事,而且离婚的权利为男女共有,双方均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要求,尤其是辽代的公主,在婚姻上更是具有很大的主动权。
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嫁到谁家谁家愁”。从《辽史·公主表》所列的36名公主中我们可以看出,情况还真是这样。除天祚帝6个女儿婚姻不明外,离婚再嫁者有6名,占可知婚姻状况者的1/5,其中甚至有二离三嫁者、三离四嫁者。如景宗渤海妃所生女淑哥,“与驸马都尉卢俊不谐,表请离婚,改适肖神奴。”圣宗钦哀皇后女严母堇,下嫁肖啜不,后“改适肖海里,不谐,离之。又适肖胡覩,不谐,离之。乃适韩国王肖惠。”对这些公主而言,想嫁谁就嫁谁,想离也毫不恋情。她们青春年华的大半时间都是在结婚、离婚中度过的。
由于契丹妇女再嫁情况过于频繁,统和元年,圣宗开始“诏赐物命妇寡居者”。目的之一就是企图用赏赐财物的手段稳定命妇的寡居生活。这道诏令从侧面反映出寡居的命妇也在积极寻找新丈夫、筹建新家庭。由于命妇再嫁牵涉面较大,故开泰六年,圣宗索性下达了“禁命妇再蘸”的诏书。这说明,辽代命妇再嫁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否则朝廷不会制定颁布这样的法令。但尽管如此,圣宗本人也没遵守这条法令,有的命妇再嫁就是在他亲自主持下进行的。有嫁必有娶,妇女再嫁,不以为耻,男人娶寡,无人论非,这已经成为契丹人司空见惯的婚姻现象。
这其中最甚者还要数齐妃与蕃奴的结合。齐妃是承天皇太后萧燕燕的大姐萧胡辇,最初嫁给了耶律德光的次子齐王罨撒葛,故以齐妃相称。齐王死后,被追封为皇太叔,寡居的萧胡辇因此成了皇太妃。萧胡辇是一位在军事、政治方面都很有作为的女性。在一次阅马时,对一名相貌俊美的奴隶挞览阿钵一见钟情,立即召之侍寝。萧太后知道消息后大怒,她虽然不反对萧胡辇再嫁,但堂堂的皇太叔正妃与奴隶燕好,实在有失身份。于是,她下令将挞览阿钵施以刑罚,赶往远方。但是,萧太后这样做,并没能割断齐妃对蕃奴的爱恋之情。一年之后,齐妃向萧太后提出请求,一定要嫁给挞览阿钵。萧燕燕这时气头已过,想想自己确实对姐姐不够体谅,便答应了她的要求。为使两人匹配,她将挞览阿钵封为将军,并令他带兵西征鞑靼为国立功,以平国人之口。就这样,经过一番波折,齐妃终于与蕃奴结成了夫妻。
齐妃作为女性高级贵族公开追求男奴并且成功;世宗耶律阮冲破世俗禁忌,不顾民族地位差别,纳比自己大十岁的两朝宫人甄氏为后。这些情况在中国历史上是比较罕见的,也可以说是个特例。但如果没有契丹婚姻中较为自由开放的风气,要做到这些,恐怕也是不可能的。这也反映出契丹人的贞节观念还是比较淡薄的。所以,一部《辽史》,仅仅记录了5位贞妇烈女。
娶后妈接寡嫂姐姐死了妹再来
辽王朝建立之后,一些氏族社会时期的原始婚俗依然被保留了下来。其中主要是流行收继婚制:妻继母婚、夫兄弟婚、妻姊妹婚等是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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