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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念群:中国“文化史”研究的结构性缺陷及其克服

时间:2010-4-27 11:08:46  来源:不详
学科建设的合法性,由此开始大力获取体制内资源的支持,渐渐从边缘步入主流。具体来说,“社会史”研究通过引入人类学观察方法,把某个区域的宗族、庙宇或社会组织作为观察对象,其背后的深层动机并非是对西方理论和概念的简单搬用,而是企图回应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兴起的南方宗族复兴运动和庙宇祭祀风潮等独特的现实现象,并力求从区域历史演变中获得解释。

 

  同时,“社会史”研究的崛起也有中国本土自身的传承谱系可以依托。比如社会人类学中的“士绅理论”始终是“社会史”研究所借助的最有力理论工具之一,“士绅理论”并非是西方人类学脉络中的“西式”产品,而是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以吴文藻和费孝通为代表的人类学中国学派对之即有深刻的阐扬,因此“社会史”对此一传统的继承,在学科建制资源的分配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

 

  但“文化史”研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文化史”在中国史学建制系统中的定位始终是模糊的。它既没有如“社会史”那样,从“区域经济史”向“区域社会史”转型过程中借助人类学理论和实践而成功地获得瞩目,也缺乏社会人类学“中国学派”隐隐遗留给“社会史”研究的历史正当性。因此,它想“造”旧体制的“反”,只能依靠在“社会史”这棵大树底下获得一些有限的庇荫而已。甚至常常还得以“社会文化史”这样的尴尬表述来获取自己的基本生存空间。

 

   2 方法论的尴尬:

 

  如上所述,中国“文化史”研究并不具备“社会史”那样可资继承的传统学术谱系,也没有像“历史人类学”这般系统的当代社会科学理论可资借鉴,以促成自身表述的制度化、正当化。当“社会史”名正言顺地延袭着“士绅理论”开拓的研究脉络向前掘进,并在诸如宗族的作用及其组织角色等方面有所探索和创获时,“文化史”研究则显得左顾右盼,无所适从,不知从何处下手建立自身的新学统。

 

  “文化史”的尴尬状态表现在它始终被夹在“国学”研究和“社会史”研究之间,无法给自己准确定位。“国学”研究的用意是破解旧有思想史谱系对传统文化的忽视乃至无理批判。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学”基本上是打着“学术史”复兴的旗号重新获取其正当性的。从表面上看,“学术史”(国学)研究与“社会史”(底层)研究的取向完全不同,一个是重述和再释精英文人学统,梁任公、胡适、陈寅恪等人的思想在多年沉寂之后重新大热即是明证;另一个则强调“眼光向下”,关注的是那些原被精英排斥的所谓底层落后愚昧的“迷信”言行。实际上,两者却有相当一致的交集点,那就是均认为,传统思想和背后所支持的相关制度有其合理的成分,通过“传统的再造”和“发明”,都能为当代的中国变革所用,只不过两者关注的层面颇有差异。

 

  “文化史”夹在两者当中自然会显得颇为无奈,当它面对“国学”时,因“文化史”本身就主张回避过多关注精英历史,以示自己区别于上层“思想史”的姿态,故无法与之苟同对话;当它面对“社会史”时,又在阐释工具方面无法摆脱“社会史”业已传承的历史人类学规范的桎梏与阴影,形成自身的独立品格。最后只能掇拾一些人类学剩余的理论匆忙装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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