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以后,“默默无蚊”——某蚊香广告;“一戴添娇”——某女帽广告;“咳不容缓”——某咳药广告……这些富有创意的广告,在海南将被禁止使用。据《工人日报》报道,《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经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规定,广告用字不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不得用谐音篡改成语。
海南的这道禁令一经公布便引起争议。支持者认为,篡改成语会误导青少年,混淆视听,理应封杀;反对者也旗帜鲜明,认为应该给广告创意以空间,不必苛求。
■封杀
文字游戏
亵渎民族文化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中华文化最直接的载体。仓颉造字,字字有其意,词词有其义,因此规范汉字使用的意义非比寻常。因此,海南颁布的禁令,无疑是给那些乱用谐音的异类广告下了“封杀令”。以立法的形式来规范汉字的使用,可以说是维护本土文化不失真的积极举措。
近年来,国内一些商家为追求广告效应,吸引“眼球”,玩起了文字游戏,给一些成语改头换面,如某服饰的广告语“衣衣不舍”某美容丰乳产品的广告语“挺挺玉立”以及其他一些商家发布的“一戴添娇”、“大智若娱”、“默默无蚊”、“首屈一纸”、“酒负胜名”、“有痔无恐”、“咳不容缓”等。这些所谓的广告创意,表面上看仅仅是改变了成语的本意,实质上却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亵渎。
进一步看,滥用汉字的情况,已在相当程度上产生了社会危害,不利于人们正确认识民族文化,混淆视听,对青少年产生了误导。
引发这种“母语紊乱”的除了不规范的广告用语外,还有越来越新潮、越来越让人看不懂的网络语言。久居鲍鱼之肆而不觉其臭。语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