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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严刑好杀的恶果:淘汰好人 致小人得志

时间:2009-11-4 19:28:45  来源:不详


  性恶论和小人得志

  相信人性本恶的假设,势必走向丛林世界。以性恶论为前提设计制度,最终肯定走向韩非和秦始皇。

  在现实生活中,小人得志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历代统治者常常把近君子,远小人作为用人的基本准则,但是君子总是十分稀缺,而小人却是屡见不鲜。那么,小人得志是怎样形成的呢?明太祖朱元璋的政绩可以作为一个引子。

  朱元璋打击贪官污吏,最有名的是明初四大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所谓空印案,是朱元璋发现地方官员到首都核定钱粮收支预算时,都要带上盖有骑缝印章的空白文书,遇到户部驳回,随即用空白文书改正。朱元璋怀疑其中有弊,处死了所有地方衙门在空白文书上签字的官员和主印官员。所谓郭桓案,是朱元璋怀疑户部侍郎郭桓贪赃,刑讯逼供,牵连到六部多数长官,几乎把中央各部门侍郎以下一扫而光。当滥杀无辜引起普遍不满时,朱元璋又处死了办案人员以平民愤。所谓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是以谋反罪处理了一大批文武开国元勋。这几次大狱,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是捕风捉影、借题发挥,但也确实震慑了官吏队

伍,保证了吏治的清廉。

  在严刑酷法的威胁下,官吏战战兢兢,唯恐身家不保。严打高潮时,官员上朝,先与家人诀别,晚上回来,则庆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洪武年间曾任右佥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严德岷,至宣德年间谈起往事仍心有余悸,说:先是国法甚严,仕者不保首领,此敝冠不易戴也。(《明史·严德岷传》)人们为了保命,不得不顺从上意。好一点的官吏,提心吊胆,诚惶诚恐,凡事墨守成规,唯求避祸;阿谀奉承之流,则曲迎上意,看风使舵,甚至助纣为虐。严打的结果是士大夫的骨气被一扫而光。朱元璋本意是要建造一支清白干净的官吏队伍,结果却使身边重用的人多数都是龌龊之人。

  朱元璋的失误,在于过分迷信刑法的威慑力。之所以迷信刑法,是出自性恶的假设。正是性恶假设,引导人们走向小人境界。时至今日,还有不少人把性恶假设奉为圭臬。

  中国很早就产生了针对人性假设的争论。先秦的孔子主张性相近,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公都子主张性有善有不善,争论得一塌糊涂。后来的治理者,无非是在这二者之间搞

平衡。对于多数帝王而言,在思想上还可以倡导一下性善假设,以作为推行仁政的理论基础;而在现实中大都偏向于性恶假设,以防范草民百姓的为非作歹。这种貌似矛盾实则一致的立场,用一句俗语就可以说清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朱元璋则是少量绝不相信性善、坚决相信性恶的帝王之一。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恶人,尤其是官场中人,无官不贪、尽皆赃罪。所以,除了以严刑酷法惩治,别无他法。这一思路,实际上就是一种你恶,我比你更恶的威胁。这种威胁充其量只能压抑恶,却不能弘扬善。今天,不少学者强调,法治社会就是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对于这种论调,我们暂不进行长篇大论的学术考究(这种考究在学术界已经有人做得相当深入),只强调一句如果把法治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最终在理论上只会接近韩非,在实践上则靠近秦始皇。


  以性恶论为基调来设计制度,处处离不了防范和制约。而任何制度体系,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一旦把这种防范发挥到极致,最终的走向就是朱元璋处理四大案的做法。因为一放就恶,小人嚣张,只好严管;一管就假,君子不屑,还

是小人得志,只得严上加严。稍有松弛,前功尽弃。淘汰的多是正直好人,小人借机扶摇直上。黄钟毁弃、瓦釜轰鸣的悲剧,只得重复上演。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第十章《为什么最坏者当政》,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逻辑分析。

  性恶论导致小人得志的途径是多方面的。首先,小人善于揣摩上意你不相信任何人,我就跟着你的思路走。君子的一大特点是不会人云亦云,而小人的脑子则进化到了宠物状态。君主不相信其他人,但不能不相信自己,所以对那些完全顺从自己的,自然要另眼看待。当然,宠物有时也会讨人嫌,但这种讨嫌绝不是对抗。所以,小人往往能进入自己人的圈子,而君子不党则会被疏远。其次,小人善变上面一变,这种人马上就变,而且变起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君子变起来相当困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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