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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教学中的史料选择与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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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3 14:24:2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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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先生曾云:“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可言。”[1]对于历史学科而言,要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当然不能仅靠一些现成的结论,史料是历史学科研究与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学生来说,对史料的学习可以使他们增强历史的真实感受,直接参与历史问题的解决活动。[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对此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掌握基本历史知识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在这里,存储“历史信息”的载体无疑是指史料,即白寿彝先生所说的“亦即人类社会历史在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痕迹”[3]或如曹大伟、赵世瑜所说的,“一切存储着有关过去信息的资料”,它“是我们发现历史、解释历史的依据”[4]明显,《课标》要求学生在掌握历史知识的过程中,要学会从史料中获取历史信息的基本技能。可见,史料是研究历史和从事历史教学的前提和基础。
一、教材史料选择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教材在史料的选择和利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以人民版教材为例谈谈笔者的管窥之见。
首先,教材部分史料难度较大,不符合中学生的认知水平。要想真正发挥史料在历史学习中的作用,学生必须要能读得懂史料。而教材在选择史料时,恰恰忽略了这一点。如必修一(P7)在讲到“西周宗法制”时引用了这样一段史料:“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行,礼俗行然后乐。”这则史料引自《礼记﹒大传》,是对血缘宗族关系和对维系这种关系的“亲亲”和“尊尊”之义的介绍,这则史料以“人道亲亲”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然后上升到“重社稷”、“爱百姓”的政治层面,最终达到“乐”的最高理想政治境界,反映了血缘宗族在周代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对于教材内容有很好的佐证作用。但《礼记》的文字,学生很难读懂,也就难以体味其中的内涵了。再如必修三《儒学的兴起》一节的“材料阅读与细考”提供了两则史料,其中第二则史料史料为:“秦术戾儒,厥民斯酷。秦儒既坑,厥祀随覆。天复儒仇,儒祀而家。秦坑儒耶?儒坑秦耶?”史料选自唐司空图《铭秦坑》,学生读后不知所云,更谈不上根据材料思考,产生自己的观点了。
其次,少数史料引用错误。教材必修三第一节《百家争鸣》(P7)中,提到墨家的贡献主要表现在认识论和逻辑学方面。墨子认为,认识以客观实践为来源,他提出了判断知识的三条标准,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发”,最后“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就是有名的“三表法”。但此处的“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发”的表述似乎有点问题。《墨子•非命》中有相关的记载,曰:“有本之者,由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三表也。”[5]墨子认为判断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应是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的综合体。而其中“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是指言必有据,以圣王的言行为标准;“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是说立言要从实际出发,以百姓的实际体验为依据;“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则强调立言要考虑客观的实际效果。故此处的“实”应为“实际”之“实”,而教材中的“发”字疑为“实”字之误。翻阅中国古今的哲学、思想文化、文学评论等方面的著作,相关问题的描述,无一不是“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再次,有些史料的典型性不足。比如,必修一(P5)《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一节,在讲到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时,教材提供了一张图片史料:商代青铜方鼎。教材“资料解读”部分也作了相应的介绍:图片中的鼎为“兽面乳钉纹方鼎”,是商代前期青铜器物中的[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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