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新生──“一化三改”与第一个五年计划
1949年,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的独立。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首先没收了官僚资本,建立了国营经济,1953~1956年,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注: 是一种有组织的为顾客提供所需的物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性行为。商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实行了赎买政策,实现了生产资料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和平[注: 和平通常指战争之间或没有其它敌视暴力行为的状态,也用来形容人的不激动或安静。和平可以是自发性的,政治鼓动者可以避免过于激动;和平也可以是强制性的。]过渡。从此,我国的民族工业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1953年党中央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 “一化、三改造”的方针,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工业化进程正式启动。我国以苏联[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СССР),简称苏联,于1922年12月30日成立,1991年12月26日解体。曾是世界上土地面积最大的国家(22,402,200 平方公里),]的援助下兴建的156个项目为中心,先后施工的工业项目有一万多个,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形成了,沿海地区原有的工业基地得到加强,华北和西北也建立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从此,我国开始改变了工业落后的面貌,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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