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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招工出洋合法化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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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3:4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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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吏无权逮捕和审判他们,中国官吏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他们交由外国领事们处理。在清朝政府没有制定完整的华工出洋政策以前,中国地方官吏一边谨慎地维护着传统的禁止华民出洋的禁令,另一方面小心翼翼地与外人进行着交涉,艰难地维持着由于苦力贸易的冲击而造成巨大变动的沿海地区的社会秩序。由于面对着中央政府和洋商都不可能有太大作为,沿海的地方官吏们便只能将打击的矛头指向内地参与苦力拐卖的拐贩。地方官吏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努力尽管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日益猖獗成灾的苦力贸易问题,也不可能扭转中国在苦力贸易中所处的被动地位。因此与外国制定招工章程便很快在地方官吏与外人的交涉中提上议事日程。 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招工合法化的要求被提出。此时双方都认为制定招工章程才有可能避免沿海地区苦力掳掠和贸易的无序状态,这样对双方来说都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招工出洋合法化的出现便成为必然。 综上所述,招工出洋合法化对中国近代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它标志着清朝从开国之初就实行的禁止华工出国政策被废除,华工出洋合法化从地方官府的默许上升到中央政府的承认,清政府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允许华工在“情甘自愿”的情况下自由出洋。另一方面,招工出洋合法化使在华招工无论是规模上还是法理上都有了空前的扩大:规模上的扩大是显而易见的;法理上的扩大表现为招工从两广进而扩展到全国各个通商口岸,以后随着通商口岸的日益增多,招工的触角伸向全国各个省份。 [参考文献] [1]清实录·圣祖实录(卷二四九)[Z].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光绪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七六七) [Z].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p3. [3]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 [C]. 北京:中华书局,1984.p17. [4] [5] [6] [7] [9] [10]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二辑) [C]. 北京:中华书局,1984.p176~177,p178~179,p178,p180,p173,p43. [8]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上)[C]. 北京:三联书店,1957.p145. 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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