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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户籍治安管理制度溯源

时间:2009-7-24 13:43:49  来源:不详

  摘要:中国是实行户籍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本文追溯了三国时代的户籍治安管理制度,旨在使当代读者确,中国户籍治安管理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历代管理制度的演变而承袭发展起来的。

  关键词:户籍;治安;制度;溯源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和现代户籍制度从本质上讲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是为维护国家统治秩序和社会治安服务的。然而,恩格斯指出:“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小的、供个人使用的劳动工具,保守的生产技术基础和小生产方式居于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自然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等,与这种封闭性的经济结构相适应。古代社会的政权都是高高地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强权政体,带有极大的专制性、野蛮性和随意性。
  然而,封建社会的社会分工不发达,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同时也表现在上层建筑方面,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相对说来要简单得多,某一机构往往同时兼有多种职能。例如,不设置履行警察职能的专门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机构,在当时来说并不奇怪。下面,追溯三国到宋朝的基层治安机构和户籍制席的原形史略,可以见得它们是集多种职能于一身的。
  
  三国至隋的基层治安组织概况
  
  公220年,(黄初元年),到公元581年(开皇元年),中国历史继东汉末年激烈的兼并战争之后,进入了封建割据对峙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封建律制度长足发展的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各王朝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壮大力量,在动乱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立法、行政、司法都进行了编集工作。
  当时社会分工的不发达,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同时也表现在上层建筑方面,如户籍管理的机构往往同时兼有治安、行政,司法等多种职能。因而,三国时代不设置履行警察职能的专门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机构,而设置了基层户籍治安机构。其概况是这样的: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均沿袭汉制为乡、亭、里三级机构。
  所谓乡,为县以下的行政组织,设有三老,掌教化,地位最尊,固定人员。设有秩,只在人口较多,面积较大,事务较繁之乡设置,乡户五千户置之,为不固定人员,由郡委任,其地位较高。设有夫,由县委任,地位较低。与有秩职任相同,即听讼、收赋税。游徼,系在乡里捕盗贼,为治安工作人员。所谓亭,不是行政组织。是在县尉的指挥下专管治安的机构,设亭长或亭侯以禁盗贼。所谓里,其组织是:百家为里,里有里魁,掌理百家事务,里以下为什伍。
  史至晋代,268年(泰始四年),县以下乡的基层组织为里。五百户以上置一乡;三千户以上置二乡;五千户以上置三乡;万户以上置四乡。那么宋制,以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士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有乡佐、三老、有秩、有夫、游徼各一人。史至齐、梁、陈各代,并沿宋制。所以终南朝之世,其基层组织,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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