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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邢云路《古今律历考》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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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4:5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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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原也。(〔10〕,p.1203) 这里,邢云路不但将太阳置于宇宙的中心地位,而且更进一步提出了行星的往来周期运动是因为受到太阳之“气”的牵引。事实上,在邢云路之前,周述学即已对此思想进行过论述:“黄道既移,而五星只是随黄道出入不过七八度,可见五星听命于日也。五星经度疾迟晋(顺)逆伏见随日远近,而纬度之出入亦随乎日之远近。盖日,君也,五星,臣也,故其听命有如此。月之晦朔弦望,固随日之远近。至于黄赤反复,其道出入黄道相距六度,亦未尝紊乱,是纬度之变亦随乎日之南北也。但日为君,而月象后,其迟疾之行则自其有所专制,而不若五星之尽听命于日耳”。〔19〕我们看到,这种论述只是一种对位置关系的表述,停留在对日、月、五星运行中的运动学描述的层面,并不关心其中的物理机制问题。而邢云路则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由历法中日、月、五星位置计算问题进而思考行星运动的物理机制问题。 三、《古今律历考》的渊源和影响 考察《古今律历考》的渊源,我们在前引文中看到邢云路曾做过交代:“余乃因《元史》之旧编,稽前代之故实,绎其端绪,验诸象纬,以详著于篇”。现在的问题是,除了古代经籍以及历代正史中的律历志和历志外,邢云路还参阅过哪些著作?尤其是对于《古今律历考》中有自己独立看法的对《授时历》和《大统历》问题的研究,是否还有其他的来源? 对于这个问题,清代有学者认为,《古今律历考》有抄自周述学《神道大编历宗通议》之嫌。如,黄宗羲认为:“丙午(1666),见其《历宗通议》,而后知邢云路《律历考》所载,皆述学之说,掩之为己有也”。〔20〕类似地,姜希辙在为黄宗羲《历学假如》所做的序中认为:“然《考》中所载历议又窃之云渊而不留其姓名,辗转相掩。”〔21〕还有黄百家在《明史历志》中也采用了这种观点。〔22〕 由上述学者的看法可知,讨论《古今律历考》的渊源问题,关键是澄清它与《神道大编历宗通议》的关系问题。《古今律历考》根据历代史志对历法问题进行讨论的思路确与《神道大编历宗通议》有类似之处,这表明邢云路撰写《古今律历考》可能受到了《神道大编历宗通议》的影响。另一方面,二者在讨论《授时历》的有关问题时,均以《元史•历志》中的《授时历议》作为基础,且大量抄录了《授时历议》中的原文,而由于《神道大编历宗通议》出版先于《古今律历考》,则容易让人觉得有传抄的可能性。但是,仔细比较起来,《古今律历考》与《神道大编历宗通议》二者也存在诸多不同之处: 其一,《古今律历考》对经籍中的历法知识进行了研究,而《神道大编历宗通议》对此则未涉及; 其二,在对《授时历》进行讨论时,《神道大编历宗通议》基本没有超出《元史•历志》的范围,而《古今律历考》则除了包括这部分内容外,更对《授时历》的立法原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可补《元史•历志》之缺,这是二者之间最明显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区别; 其三,对于《授时历》和《大统历》的讨论,《神道大编历宗通议》侧重于对历法要素的解释而且基本没有超出《元史•历志》的范围,而《古今律历考》则对历法中各种基本天文常数的实际测量方法进行了专门的讨论。更为重要的是,《古今律历考》对《授时历》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示例,利于人们掌握推算方法。 此外,在对《授时历》冬至时刻、回归年长度以及日、月、五星历法常数方面的考察,《神道大编历宗通议》远不如《古今律历考》深入。 从以上几点区别来看,邢云路做了很多《神道大编历宗通议》所没有注意到的工作,尤其是可以弥补《元史•历志》之缺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所以,那种认为《古今律历考》直接来源于《神道大编历宗通议》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我们看到,即便二者有些文字有相类似之处,但也不是简单转抄,比如我们在上节提到的《古今律历考》探讨行星运动物理机制的问题。 《古今律历考》出版后,曾使邢云路一度名声大振。因该书引起礼部的重视,邢云路被邀赴京主持万历三十九年到天启元年(1621)的修历工作。另一方面,《古今律历考》为《授时历》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表现为对黄宗羲《授时历故》的直接影响。〔23〕以前有学者认为,《授时历》的许多重要算法是由于黄宗羲的《授时历故》而保存和流传下来。比如,“梨洲先生撰《授时历故》,一依本法推算,其(《授时历》)所创平立定三差及弧矢割圆诸法,赖此以存,谓非(郭)守敬之功臣欤?”〔24〕这种评价当是由于作序者未注意到《古今律历考》而做出的。 除此之外,清初历算家薛凤祚对于邢云路的工作也十分重视,其《历学会通》“考验部”中关于《授时历》的许多讨论都取自《古今律历考》,亦可见《古今律历考》在传承《授时历》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结语 以往人们对《古今律历考》的评价并不高,往往指责其简单重复前人的工作,甚至持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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