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通过史前骨器玉器的雕刻,论证甲骨契刻前的状态——对郭沫若先生一个结论的推敲与求证 |
|
时间:2009-7-24 13:45:42 来源:不详
|
|
|
续用。即使勉强可用,则前后契刻的卜辞必会因甲骨的继续软化而出现不同状态;如果处于干燥状态,则与前面软化后契刻的文字状况还是不能统一(不含刻手不同的因素)。也就是说该甲骨无论处于何种状况,都会在以后的契刻中留下与前次契刻状况不同的迹象,而这个迹象恰恰是中外甲骨文学者在百余年的时间中尚未发现的,为什么? 勿庸讳言,如果我们不否认——所有的甲骨文都是在一切占卜过程结束后照抄它稿契刻的档案记录,那么上述所有的问题,都是郭老的论点所无法解答的。 下面再看由有关甲骨卜辞与文献提供的其他信息,以及专家、学者对其的研究: 《礼记·表记》:“殷人遵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周礼·春官·龟人》:“上春衅(简化字,后同)龟,祭祀先卜。” 武丁时五种记事刻辞均有“某示若干”,不少学者认为此乃祭祀龟甲牛骨之事,谓殷人既得甲骨之后,必先经过一种祭典而后启用,即《周礼·春官·龟人》“上春衅龟,祭祀先卜”之意。 董作宾认为生龟之处理,先经过 □、衅、祓,然后杀龟,并引《新获卜辞写本》381号“□龟三牛”一辞证明殷人确有□龟之祭(□,与前同)。 祭祀究竟在杀龟之前,还是在初步整修以后?还可以研究。但为求其灵验起见,在占卜之前先行祭祀,这大概是不成问题的(《中国甲骨学史》)。 由专家、学者对文献及卜辞的研究,我们得知:遵神的殷人为了求其灵验——让占卜的“兆象”充分体现天意,连龟甲牛骨在占卜前都要祭祀。那么,殷人又怎么能(或敢)产生用酸泡制软化甲骨的思想和行动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郭老“因联想到象牙工艺的工序,而悟到的甲骨在契刻文字和其它削治手续之前,必然是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论点——无论是在道理上、还是在殷人占卜的宗教思想或情结上都是值得商榷的。 甲骨在契刻前,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软化也好——没有经酸泡制软化也好,都是我们根据对甲骨文研究后做出的见仁见智的推测。由于我们无法还原殷商社会的生活、文化、技术背景,所以只能求助它证。
考古学是门严谨的科学。那么,如何验证某个见仁见智的论点正确与否,或更接近历史的本来面目呢?笔者认为,这种检验必须勇于跳出甲骨文研究的窠臼,这样才不至于陷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即当局者迷的状态。通过对大量的史前时期骨器、玉器的参考、研究,我们把研究目光集中在公元前3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华夏文明肇始的时代。 在遥远的旧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大自然中俯拾皆是的石头与人类猎食动物后的部分骨骼,曾做为人类早期制作工具的基础性材料,伴随着先人走过了漫长的进化历程。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人类思想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类的艺术活动产生了——劳动加思想创造了艺术。古人在劳动的同时创作了大量的史前艺术作品,甚至直接在劳动工具上创作了丰富多彩的艺术形象。传统思想认为:史前艺术可根据其创作载体分类归纳为“可移动艺术”(Mobiliary Art)或称“器物艺术”(Home or Chattel Art)和“岩洞艺术”(Lare Art)两大类(“可移动艺术”或“器物艺术”是指能携带的雕刻作品和装饰品)。考古资料表明,我国“器物艺术”(骨雕、玉石雕、陶塑等)的成熟期大致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在这个时期,我国境内的南北两地几乎同时产生两支都以玉器为主要文化内涵的史前文化。毋庸置疑,在那个以石攻玉的时代是不可能制造生产出酸性溶液的,即使可能产生过——因自然发酵而成酸性的溶液,先人们亦不可能产生将其应用在骨器、玉器制作过程中的思想,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就是在这个时期的诸多不同的文化遗址中,考古学家发掘出土了大量雕刻精美的玉器、骨器和陶器等文化遗物。其中在玉器雕刻的精美程度上,以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为主要代表。 在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的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玉器、骨器、陶器等史前艺术品。特别是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的部分玉器造型和使用的阴线雕刻技法与殷商时期的玉器造型和雕刻技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