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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湾汉墓简牍》中有关郡县侯国吏制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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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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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8 郚乡 1,秩比三百石 3 14 18 干乡 1,秩比三百石 3 14 18 建阳 1,秩比三百石 3 14 18 都阳 1,秩比三百石 3 14 18 建乡 1,秩比三百石 3 14 18 由表一和表二我们可以看出西汉侯国置吏大致分为行政与家务两个系统。行政系统主要表现为:(一)侯国行政置吏基本与县相同,即于侯国内置设乡、亭。国置有相、丞、尉、令史、狱史、尉史、牢监、官啬夫、官佐;乡置有乡有秩、乡啬夫、游徼、乡佐;亭置有亭长。(二)同类吏员侯国较县秩低员少。侯国相分四百石、三百石两类,丞为二百石,且均只置1人。相秩为四百石之侯国置尉。昌虑、兰旗置尉2人;容丘、良成置1人。相秩为三百石侯国仅南城、阴平、平曲置尉1人,尉之品秩皆为二百石。此较县令千石,丞、尉四百石要低得多。(三)侯国地狭户少。一般侯国为1乡,多者2乡、3乡,仅兰旗辖4乡。因此乡级吏员少而且位轻,乡有秩官除昌虑、容丘、良成三侯国各见1人外,其他侯国乡级长吏均为乡啬夫。 就侯国家政系统而言,其置吏特点亦有三:(一)置吏统一。侯国不分大小,均置有侯家丞、右仆、行人、门大夫、洗马、中庶子五类。且侯家丞品秩均为比三百石。(二)员额无多寡之别。18侯国不分大小均置家丞1人,右仆行人门大夫3人,洗马中庶子14人。(三)侯国吏员除丞之外,其职守皆为侯之侍卫。《后汉书·百官志》在言及太子府属吏时曰:“太子仆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车马,职如太仆”;“太子门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职比郎将,旧有左右护将,别主左右户直郎,建武以来省之”;“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员五人,职如侍中”;“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以上所言虽太子府吏员之职掌,但王子侯国同类吏员之职掌由是亦可知。 侯国之行政系统吏员与家务系统吏员虽皆属郡之吏员,但侯国家务吏员主要职事不是行政,而是服务。故《集簿》记东海郡所辖县侯国吏员时云:“令7人、长15人,相18人,丞44人,尉43人,有秩30人,斗食501人,佐史亭长1182人,凡1840人;侯家丞18人,仆行人门大夫54人,先马中庶子252人,凡324人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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