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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20世纪三次农民浪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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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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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也逐步改变了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农民向国家交纳贡赋“天经地义”的观念。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转变为“政社分开”的乡镇政府,是80年代整个国家以“放权让利”为导向改革的结果,这种变革一方面适应了农村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改革要求,恢复了农民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进了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但另一方面,整个国家的政府经济职能却并没有随着“放权让利”而迅速改变,1992年才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到2001年才明确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问题。因此,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里,就乡村基层政府职能来说,与人民公社相比,虽然直接从事生产和分配管理的职能剥离出去了,但是受国家“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和全能型政府理念的制约,农村基层政府的其他事务增加了,“事权”并没有相应减少,而教育、税收、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却比过去大大增加。 乡镇政府的行政扩张,必然导致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但是现有的“三提五统”、乡级自收自支的财政体制,对大多数以农业收入为主的乡镇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必然要再向农民伸手,将财政负担最终转嫁给农民。从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以后,几乎年年都要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并出台各种措施和办法,但都收效甚微,农民负担仍然扶摇直上。特别是1997年以来,农业收入呈现负增长,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年下滑,而农民负担却不断加重[14]。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相对比,农民生存和发展条件的恶化,既导致了农民的普遍不满,也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2004年陈桂棣、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风靡一时,即是一例。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中央决定实行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就农村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同年3月2日发布实施。这一文件规定在安徽省等地进行税费改革试点。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确定,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改革进程超过了原来的设想和预期。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宣布国家计划在五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并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财政支出,会后,少数省从当年即开始免征农业税。到2005年3月,根据各地免征农业税的进展和计划,温家宝总理又宣布,取消农业税的计划可以在三年内实现。 此外,在进入21世纪后,随着“以人为本”和建立“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在打破城乡壁垒、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党和政府也越来越关注和维护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益。但是,中国大量的农业和农村人口如何有效、平稳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以保证社会的公平和和谐,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难题。农民“解困”浪潮还将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四、几点启示
第一,综观自义和团运动失败一百多年来的三次农民浪潮,可以看出,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农民,使其成为革命的主力军。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社会中却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过于分散并缺乏组织,被称为“一盘散沙”、“装在袋子里的马铃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当我们通过改革开放将农民从过去单纯的集体经营中解放出来,实行家庭经营并将其推向市场后,无论是农业经营的风险,还是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门槛,都说明除了政府的扶持外,还需要他们自己组织各种形式和各种专业的互助合作组织,以减少风险、降低成本或增强谈判能力。中国共产党有着帮助农民组织起来的丰富经验,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帮助农民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和经济组织,为民主革命胜利奠定了基础。在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为保障工业化的快速进行,建立了人民公社体制。在21世纪的今天,当我们组织农民的目的已经由革命和提取积累转变为帮助农民脱贫及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时,更应该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多种农民自己的非政府组织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三次农民浪潮的历史说明:凡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利益或没有损害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认识和决策,就是正确的。就“三农”问题来说,由于农民始终占人口的大多数,他们不仅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且通情达理,在民族危亡或需要他们做出牺牲时,农民义无反顾,历史多次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一切认识和决策的前提应该是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与发展权。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通过动员农民,即打破旧政权以及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建立了新中国。应该说党的政策确实代表了广大农民的要求和利益,农民是革命的受益者。新中国建立以后,尽管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党员成分来说,中国共产党都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以毛泽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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