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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城文书看元代的户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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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8: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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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西僧余户助其力。”诏从之。[16]此后,为了继续充实屯田人力,二十五年(1288)四月,元朝政府又“命甘肃行省发新附军三百人屯田亦集乃”。[17]与史书记载相应,在至治三年(1323年)的一份黑城文书上,出现有“新附屯田军百户所”的称呼,元统二年(1334年),演变为“两屯百户所”,至正十一年(1351年),又增扩为“屯田千户所”。这表明,亦集乃路的屯田管理机构是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的。[18] 上面所引文书残卷中的“□俗”,大概是相对于与军民一同屯田的“西僧余户”而言。至于“牌子”,乃指屯田百户所下面的十户。在蒙古政权建立初期,实行军民合一的制度, “其民户体统十人,谓之排(牌)子头,自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各有长。”[19]而“牌子头者,乃彼国十人之长也。”[20]文书残卷中的贺龙徒沙、吾即忍布、李黑党立嵬、也火俺伯,即是这些牌子头,也就是十户长。不过,从这些十户长的名字来看,没有一个是新附军人。这似乎表明该文书残卷是在军屯、民屯合并为“两屯百户所”之后所进行的统计。此外,尽管牌子头所辖的户计应当为十户,但从该文书残卷所登录的内容来看,这些牌子,甚至加上牌子头本人,也都不满十户,多的,象贺龙徒沙牌子下有五户,少的,象李黑党立嵬牌子下只有一户。至于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是否与当时人口的流失有关,目前尚不清楚。 (缺)室者 房三所计七间 地土四顷二十亩 麦子四十二石 □畜 羊四百 马卅八疋 牛一十只 一户即兀汝 元佥祖爹即兀屈支立嵬 人口 成丁男子 祖爹年四十三岁 父速正卜年一十六 房屈真蒲年廿六 叔真玉年一十三 不成丁妇女一口祖婆略只五十五 驱口 男子 者赤屈年四十五 妇女金祖 事产 房五间 地土五顷四伯七十垅 见种二百六十垅麦子廿二石 碱硬不堪廿一石子地 孳畜 马三疋 牛一只 羊七十口 增 人口 成丁男子 本身年四十二 弟阿□年卅九 次弟速沙年卅六 次二弟令真布年一十九 男阿立嵬年二十一 不成丁 妇人 本身妻俺赤年廿 弟妻(缺) □妻束束孩年卅五 弟妻(缺) &nbs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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