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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泉置遗址出土简牍文书功能性质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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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9: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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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一类是为保障日常运作而形成的管理文书,另一类是悬泉置作为汉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具有重要作用的机构,本身带有的社会烙印。前两类是基于悬泉置邮驿功能而产生的文书,更能反映汉代邮驿制度的方方面面,是我们认识汉代邮驿系统及其制度的重要文书。后一类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文书,更多的反映了汉代社会的宏观场景。 第一类:基本项,悬泉置日常运作而形成的文书。这类文书用一句话可以很好地概括,即“出入受付相拘校”。这句话的具体出处笔者一时忽略,但却道出了我国古代社会的管理制度,其中的出与入、受与付都是相对应的。作为古代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键就在出入帐目的核实,没有后来的“拘校”,则出入也就没有可靠的依据了。这一点同今天财务工作中出纳的现金帐是很接近的。有出有入,出入必相等,帐目方能平衡,方能正确。 悬泉置的功能性质决定了它首先是一个服务性的机构,传递文书,接待过往使者、官吏及其随行人员。从经济角度的盈亏来定,它不仅不属于盈利机构,而且是彻头彻尾的亏本单位,全部依靠财政支持。所以它需要的一切物品全部要有地方供给。这就是悬泉置日常生活的重要一面。物品的接收,即“入”类文书;而另一类相伴而产生的是“出”类文书,记录物品的使用情况。从其性质而言,悬泉置的“入”本身就是为了“出”。由“出、入”二字产生的文书,可以说涵盖了悬泉汉简的绝大部分。 基本项的功能性质文书又可以按照文书的内容、用途再进一步细分。这一过程就可以全面把握悬泉置遗址出土简牍文书的大部分内容。顺序又可以按照置的功能排列。如邮书类文书,因为它代表与反映了“置”作为邮驿机构的重要功能之一,文书的传递与信息的交流;接待过往人员衣食住行所需物品的文书,如传马文书、传车簿、粮食出入簿、钱物出入簿、廪食簿、茭出入簿、鸡出入簿、过长罗侯费用簿、传文书抄件等等。 传马文书又是一个包容许多文书名称的分类,所有与传马使用相关的文书(政令除外)均可以归入。又可分为传马名籍、传马出入簿、传马使用记录文书、传马疾病物故爰书、传马剥卖文书等等。以传马文书为例,为了满足传递文书、过往人员换乘之需,悬泉置有一定数额的传马,不同时期传马的数量还有不同的变化,至多时有40匹。马匹的补充是以“入”的文书形式,由郡调配;详细记录每匹马身高、颜色、牝牡、年龄的文书,即传马名籍,部分文书上还标注有马匹的等级。马匹必须精心喂养,出现疾病又有一定的应对措施,在医治不好的情况下,不仅要上报病情、病症,还有处理意见,马匹将死之前,要以文书的形式上报,以令剥卖,卖得的钱要单独存放备买马之用。马匹病死,要有死亡证明,注明其病前的使用情况、病症、治疗结果、尸体勘验状况,列述上述数项的文书被称为“传马病死爰书”。在完成一匹马的正常死亡报告之后,这匹马就可以产生一个“出”除的文书,注销其名籍。 器物簿,以传舍所用器物簿为例,传舍的内部设施首先是有一个可以遵循的标准,当时称为“式”。传舍配备器物有一定的数量标准,物品自然又有一定的供给措施,器物破损又分为正常情况与非正常情况。如果主管人员负有责任,应该按照当时的价格进行赔偿。物品的使用损毁,可修缮的修缮,不可修缮者,以制除名“出”之销毁。这种制度有一定的渊源可循,在云梦秦简、汉初张家山汉简中均有反映。如: 县、都官以七月粪公器不可缮者,有久识者靡 之。其金及铁器入以为铜。都官输大内,内受卖之,尽七月而毕。都官远大内者输县,县受卖之。……凡粪其不可卖而可以为薪及盖翳者,用之;毋用,乃燔之。 [21] 效公器赢、不备,以赍律论及赏,毋赍者乃直之。 [22] 出实多于律程,及不宜出而出,皆负之。[23] 悬泉汉简中与西域及东西交通相关的资料,绝大部分是以传文书抄件和悬泉置接待人员的记录文书反映出来的。从众多相关传文书的抄录副本可知,过往人员的“传”均要抄录副本留档以备事后案验。正是这种文书反映了汉中央政府同西域的人员往来。当然记录使者往来饮食情况的文书,也是很好的有关东西交往的资料。这其中最著名就是《元康五年正月县泉置过长罗侯费用簿》[24]。费用簿记录了悬泉置接待长罗侯各类物品的使用情况,即物品的出入状况,所以归为出入簿文书是不成问题的。这就是说,记录与西域交往的这类文书应该属于悬泉置出土简牍文书中的传文书抄件、出入簿文书。对这些文书的研究,从中可以发现许多与西域相关的资料。 第二类:辅助项。为保证悬泉置正常运行,郡县一级的官方机构会采取许多措施,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这一类文书可以说是管理类文书。因为郡发出的文书,又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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