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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楚簡所見的“顓頊”和“雎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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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9: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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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可隸定為“ ”。從古文字的一般構形規律看,應該是以“川”為聲符的字。川,昌鈕三等合口文部字,顓,章鈕三等合口元部字。二字聲母同屬正齒音章系,中古音等呼相同。上古音文部與元部韻尾相同,主要元音位置相近,因此這兩部字有時讀音相近,具有通假的條件。例如,《周禮·春官·巾車》“孤乘夏篆”,《說文·車部》引篆作 ;又《禮記·少儀》“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左”,鄭注“僎或為騶”,《釋文》“騶又作馴”,《正義》即作“馴”,故“騶”為傳抄誤字,“僎”、“馴”是音近通假字。“篆”、“僎”都是元部字,此是從“川”聲之字與元部字相通的例子。“顓”從“耑”聲,諧“耑”聲的字也常和文部字相通假,例如:《禮記·雜記上》“載以輲車”,《儀禮·既夕禮》鄭注引《雜記》“輲”作“團”,又謂“《周禮》謂之蜃車”,是知“輲車”或寫作“團車”、“蜃車”,“輲”、“蜃”是通假字,而“蜃”為文部字。[4]據此,“ ”、“顓”二字可以構成音近通假關係。
第二字“ ”還見於郭店楚簡《窮答以時》第7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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