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鄂君启舟节中,“上”表示逆流而上,“逾”(降)表示顺流而下。简文“上逾”可能表示首先逆流而上,然后顺流而下。又甲一:12“将逾取△,还返尚毋有咎。”可与本简参读。
“△”,原篆上从“艸”,下从“廪”之初文,应是“菻”的通假字(《说文》“菻,蒿属。”)。鄂君启舟节铭文中地名“郴”的通假字,原篆左从“邑”,右从“廪”之初文【42】。二者应是一地,即《汉书·地理志》桂阳郡“郴县”,在今湖南郴州。
《后汉书·南蛮传》“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据此,本简内容当与悼王时“南平百越”(《史记·吴起列传》)有关。
祷祠,麻有咎。(乙四:53)
“麻”,原篆上不从“广”(《说文》训“葩之总名”)。此字与“麻”为一字分化。
“麻有咎”,应读“靡有咎”,相当“无咎”。参中山王墓所出玉饰铭“麻不卑”,读“靡不卑”【43】。
以△首之▽为君三岁贞(乙四:98)
△,原篆上从三“黾”,下从“弁”声。疑读“鼍”。“弁”、“鼍”均属元部,或可通假。《汉书·严延年传》“吏皆股弁。”朱珔曰“言其悚惧也。弁当为战之假借。”【44】《说文》“鼍,水虫。似蜥易,长丈所,皮可为鼓。从黾,单声。”
▽,原篆下从“黾”,左中从“皿(疑“黾”之叠加音苻),上从“璀”声。疑读“◇”。 (下从“龟”,上从“崔”。)《字汇》“◇”,大龟,形如山。”
简文“△首之▽”,应指头部如鼍形,背部如山形的大龟。
八月有女子之△(乙四:106)
△,原篆下从“贝”,上从“之”声。应读“”(左从“贝” ,右从“寺”)。《集韵》“ ,畜财也。”
司救(零:6)
“司救”,官名。《周礼·地官·司救》“司救,掌万民之衺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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