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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延汉简看汉代随军下层妇女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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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9:3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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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一石六斗六升大
子未使女寄年三用谷一石一斗六升大
·凡用谷五石 161.1
●妻大女君宪年廿四
(2)止北隧卒王谊 ●子未使女女足年五岁
●子小男益有年一岁
皆居署廿九日 七月乙卯妻取
用谷四石少 卩 E.P.T65:119
居延汉简中,一般称1-6岁为“未使男”、“未使女”,7-14岁为“使男”、“使女”。15岁以上称为“大男”、“大女”。家属口粮的发放标准一般按性别、年龄分作几个等级。如下表:
名称
大男
大女、使男
使女,未使男
未使女
廪食标准
三石
二石一斗六升大
一石六斗六升大
一石一斗六升大
折合大石[②]
一石八斗
一石三斗少
一石少
七斗少
不过,表中为单独开列廪粮数量的标准,如果只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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