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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延汉简所记汉塞防御系
《居延汉简》“病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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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延汉简看汉代随军下层妇女生活

时间:2009-7-24 13:49:39  来源:不详
。如田卒魏郡贝丘武昌里李年稾矢五十(82.9)等。居延简中也有妇女屯田的一些残文,如

(1)∕□胜之夫妻当田之                   38.28

(2)∕孝妇苦田禾□∕

   ∕                           478.30

第二,弱女乘亭障。即以女军守卫城防工事。元和二年,汉章帝回顾汉与匈奴作战的艰苦,颁诏曰:“昔玁狁、獯粥之敌中国,其所由来尚矣。往者虽有和亲之名,终无丝发之效。硗埆之人,屡婴涂炭,父战于前,子死于后。弱女乘于亭障,孤儿号于道路。老母寡妻设虚祭,饮泣泪,想望归魂于沙漠之表,岂不哀哉!” [12]这里,乘于亭障的女子,应该是下层戍卒家庭的女性,而且很可能首先是那些以“妻子自随”来到边地的罪人的妻女。

第三,为士卒衣补。《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伍被提到尉佗曾上书始皇帝“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不管此事真伪如何,但“男耕女织”是中国传统的性别分工,纺织、衣补历来被看作是女性本业,所以为居延屯军衣补也应是随军女性家属从事的一项劳作。实际上,我们也可以从一些断简中窥其端倪。如:∕妻治裘□∕(552.2A)。

当然,除了上述的服役与劳作外,居延边塞随军下层妇女肯定还有其他杂务劳作,如当士卒披甲上阵时,妻女可能被征调转运军需,所谓“丁男被甲,丁女转输” [13]等,但由于简文无载,我们不便妄加推测。

以上,由笔者对52个汉代边塞戍卒家庭(含隧长家庭2例)的调查可以看出,汉代边塞下层家庭均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由于生理、社会等原因,早婚而非早育,这不仅反映了边塞地区妇女生活情况,也对我们进一步探讨汉代普通下层妇女的家庭地位及婚育不无意义。同时,由于有官府较充足的食粮供给、较好的医疗保障,这些生活在边塞苦寒之地的下层女性,在和平时期,生活上应衣食无忧。当然,她们屯田耕作,为士卒衣补,甚至可能因军事需要组成女军,守卫城防,也为保卫边塞和平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后汉书》卷2《明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 [6]《后汉书》卷3《章帝纪》[M].
[3]彭卫 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311.
[4]《汉书》卷2《惠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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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汉书》卷72《王吉传》[M].
[9]《汉书》卷24上《晁错传》[M].
[10]胡平生 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1]李振宏.汉代居延屯戍吏卒的医疗卫生状况[J].中原文物,1999,(4).
[12]《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M].
[13]《史记》卷112《主父偃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2.
 

  


[①] 本文所用居延汉简如没有特殊注明,凡简号为数字者,均出自《居延汉简释文合校》;凡简号以英文字母打头者,均出自《居延新简》。
[②] 凡出谷小石十五石为大石九石。  148.15
[③] 此处的米应泛指粮食,即原粮。这是李固为反对征伐日南而估计的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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