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2004年第9期《新华文摘》上读到李红岩写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来龙去脉》一文(以下简称李文),发现该文在对列宁关于“两半”概念界定的对象、中国是谁最先提出了“两半”社会理论及毛泽东何时才形成了“两半”社会思想等史实叙述方面,都存在错误之处。看过李文之后,我觉得仍有必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概念的输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理论的形成、提出和确立之全过程,作一系统而简要的梳理和说明,并指出李文一些错误,以免其以讹传讹。
一、中共理论家将“两半”概念舶入时两者所指对象和含义不相同。
应该说,“半封建”和“半殖民地”这两个概念的发明权和理论界定权,都是属于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和列宁。列宁在提出与使用这两个概念时,前者指的是中国的社会性质,后者说的是中国的国际地位。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考虑中国的革命问题时,必然会从马列主义学说中寻找理论武器。中共的经典作家在从恩格斯,尤其是列宁那里舶人这“两半”概念用于说明中国社会情况之初,基本上是恪守了导师原来理论界定的对象和含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早提出与使用的是“半封建”概念。从目前所见材料可知,恩格斯早在1851年写的《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一文中,就曾用“半封建半官僚”来说明普鲁士邦的“君主专制”制度。这同时也是马克思的提法。首次用“半封建”来说明中国近代社会制度的是列宁。他在1912年写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以皇帝为整体首脑的全体封建主和各个封建主”;中国同时又存在着“进步的、战斗的、革命的资产阶级”,他们正在“摧毁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封建主义……从中正确地寻找‘复兴’中国的道路”。“半封建”这一概念,后来为年轻的中国共产党人舶来,用以说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及其阶级关系等问题。蔡和森在1922年写的《武力统一与联省自治——军阀专制与军阀割据》,及1924年写的《冯自由派反革命运动的剖析》两文中,分别指出中国属于“半封建半民主的局面”,或是“半资产阶级和半封建社会”。周恩来在1926年写的《现时政治斗争中的我们》一文中也指出,我们“肯定而且坚信目前的政治斗争,是应为打倒半封建势力而斗争”;而在当时党中央的一些文件中,“则把军阀、官僚、洋行买办、地主土豪等,统称为半封建势力”。稍后,中共“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曾明确地指出:“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可见,无论是恩格斯、列宁,还是中共领导人,当时在讲“半封建”概念时,都足统一地用它来说明社会制度性质的——由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状态。
“半殖民地”概念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他用它来说明近代中同在国际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不是指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列宁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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