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食貨一四之四二至四三。
[56]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七《處州義役》有詳盡記載,可參閱。行之福建,見乾隆《汀州府志》卷九《戶役》。
[57] 《栝倉金石志》卷五范成大《通濟堰記》、《堰規》附錄清人王尚賡跋語。
[58] 《栝倉金石志》卷十《重修通濟堰記》(元至順元年——一三三一年葉現撰)。
[59] 同注①。又,注①、③文,分刊《宋代石刻文獻全編》第三冊第八二五頁、八二四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二○○三年影印本。
[60] 同注①李遇孫跋文,同注③第八二四頁。
[61] 據光緒《處州府志》卷六《橋渡》,參校《浙江通志》卷三八。又,《橋銘》、《橋規》刻石事,見右引書同卷引崇禎《處州府志》。
[62] 《栝倉彙紀》卷十一《治行紀》;同書卷九《禮祀紀》。
[63] 《南宋館閣錄》卷八,《朝野雜記》乙集,卷十三《博士正字兼說書》。
[64] 《誠齋集》卷八十二《范公文集序》。
[65] 分刊《范石湖集》卷十二《會同館》第一五八頁;《范石湖集》附錄《水調歌頭·燕山九日作》第四六七頁。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
[66] 關於成大使北,史料極多,可參看成大《攬轡錄》、《范石湖集》卷十二所載使金七十二首絕句。此乃寄託石湖心聲的愛國主義絕唱,是石湖詩中的璀璨華章。又見《中興兩朝聖政》卷四八,岳珂《桯史》卷四《乾道受書禮》及于北山《范成大年譜》第一三七~一四五頁,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
[67] 據周必大《神道碑》,參見岳珂《桯史》卷四《一言悟主》,魏了翁《鶴山大全集》卷十八《應召上封事》;《歷代名臣奏議》卷一八三《范成大奏》,清·姚鼐《惜抱軒文集》卷十四《重修石湖范文穆公祠記》。
[68] 黃震《黃氏日钞》卷六十七《石湖文》
[69] 《南湖集》卷六《有懷參政范公因書桂隱近事奉寄》之一。
[70] 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三《靜江府》。
[71] 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五《廣西鹽法》。
[72] 據《宋會要·兵》二三之七至二三之一二,《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八《廣馬》,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三二九《四裔五·南詔》、卷三三一《四裔七·南丹州蠻》引《桂海虞衡志》佚文,《黃氏日鈔》卷六七《范石湖文·奏狀》綜述。
[73] 《黃氏日钞》卷六七《范石湖文·奏狀》
[74] 岳珂《寶真齋法書贊》卷二六。
[75] 胡起望等:《桂海虞衡志輯佚校注·前言》,四川民族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
[76] 陸游《渭南文集》卷一四《范待制詩集序》。
[77] 《朝野雜記》甲集卷十一《制置使》。南宋僅在四川設制置使,雖在明州設沿海制置使,但僅節制水軍,職在肅清海道而已,非四川之比。
[78] 《黃氏日钞》卷六七《石湖文·表》。
[79] 同上《石湖文·啟》
[80] 同注⑦
[81] 據周必大《神道碑》、《成都文類》卷十七《賜范成大獎諭》(以《全蜀藝文志》卷二十六參校)、《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八《成都府義勇軍(雄邊軍)》、《宋史》卷四九六《蠻夷四》綜述。
[82] 參閱拙撰《范仲淹評傳》第二章,南京大學出版社二○○一年版。
[83] 《攻媿集》卷三八《外制·范成大轉一官致仕》。
[84] 《歷代名臣奏議》卷三三六范成大《論文州邊事劄子》,《神道碑》、《黃氏日钞》卷六七《石湖文·劄子》,《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詩集序》。
[85] 酒課數,據《中興兩朝聖政》卷五四、《黃氏日钞》卷六七《石湖文·奏疏》;《神道碑》和楊甲《成都縻棗堰亭記》(刊《全蜀藝文志》卷三七中)作“四十八萬”,乃取其成數。科糴數,從《神道碑》;魏了翁《鶴山大全集》卷七八《李蘩墓誌銘》作“六十萬”,或取其成數,右引楊甲《亭記》作“七十八萬”,誤。又誤書為“關中”,實乃“關外”。
[86] 《全蜀藝文志》卷三六中楊甲《成都修學記》。
[87] 《甲記》趙抃熙寧七年(一○七四)修,三十卷;《乙記》王剛中紹興三十年(一一五○)續修,二十二卷;《丁記》胡元質淳熙七年(一一八○)續修,二十五卷;范、胡二《記》見《全蜀藝文志》卷三○。
[88] 范陸交遊,心心相印。陸游推譽至極,參見:《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文集序》,卷十八《籌邊樓記》,《銅壺閣記》;《劍南詩稿》卷八《送范舍人還朝》,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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