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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三年二月)暂且将郝随调任延福宫使,以平众怒。史称:“内侍郝随娇横,(席 )旦劾罢之,都人诵其直。”[8]( 卷347《席旦传》)这一处分实在太轻,给事中 龚原又上疏“论郝随得罪,不得居京师。”[8]( 卷353《龚原传》)然而郝随与徽 宗的关系毕竟非同一般,知情者“或揣上意且起用”。[8]( 卷328《安焘传》)果 不其然,郝随不久复官,并升任知入内内侍省。席旦、龚原等官员反因弹劾郝随 而遭贬。郝随此后更是有恃无恐,动辄告御状,“泣诉于上”。而徽宗总是“慰 勉之”。[9](卷上)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十月,郝随死,“谥荣恪”,[11]( 礼58之92) “赠开府仪同三司”。[11]( 仪制13之2)此职乃文臣寄禄官之首阶。 郝随以何功何德享此殊荣,难道仅仅因为他曾侍候徽宗生母?这更让人怀疑郝随 实乃徽宗的幕后拥立者。 诚然也有反证,即郝随党同章□。史称:“章□专政,结内侍郝随,以固权 宠。刘友端助之,三人凶狡相济。”[11]( 礼53之6)确实,哲宗后期,章□拜相 ,“结宦官郝为助”。哲宗的动向由郝随“觇知”,再“密语(章)□”。[11]( 职官67之9)然而北宋后期,政局变幻莫测,官员翻云覆雨,利益集团不断重组。 官员分道扬镳乃至反目成仇,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在这批变色龙中,以杨畏最 负臭“名”,人称“杨三变”。[8]( 卷355《杨畏传》)徽宗即位后,章□、郝随 处境迥然不同,足见二人已分道扬镳。其原因也许正在于二人拥立对象不同。 向太后询问梁从政后,深感事态之严重。她唯恐发生变故,于正月十三日黎明迅 疾召集宰执大臣商议继位重事,并部署加强都城警戒,要求各地务必保持安定。 向太后在召见大臣之前,已成竹在胸,即所谓“圣意先定,牢不可移”。[12]( 卷15《入内都押梁从政降官制》)这位弱女子一改优柔寡断的旧习,顿时颇有决断 ,固然是形势所逼,或许也与郝随的策划和支持有关。 三、“朝议” 流于形式 宋徽宗即位的合法依据是宋哲宗《元符遗制》。北宋前七帝的《遗制》至今 仍保留在《宋大诏令集》卷七和《宋会要辑稿·礼》二九之中。其中,太祖《开 宝遗制》为太宗伪造,或许尚嫌证据欠充足;哲宗《元符遗制》系冒名之作,则 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哲宗《元符遗制》称:“皇弟端王某,先帝之子,朕之爱弟 也,仁孝恭俭,闻于天下,宜授神器,以昭前人之光,可于柩前即皇帝位。”这 并非哲宗的临终遗言,而是向太后主持下的“朝议”即御前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其草拟者虽然是大臣,实则向太后之意。 从政治制度的角度上看,宋代的“朝议”理当受到历史的肯定。最高统治者 遇到军国重事与烦难问题,往往召集大臣商议,允许自由发表意见,虚心倾听并 加以吸取,以便作出正确决策。“朝议”实可视为古代政治中的现代政治因素, 专制独裁政治中的自由民主因素,尽管其范围极狭小、程度很有限。然而这次非 常御前会议自有其非常之处,不仅主持者是代行皇权的皇太后,参加者仅宰执大 臣,旁听者只限于宦官,而且完全流于形式。 “朝议”的经过,当事人曾布在《曾公遗录》卷九中记载较详尽。向太后“ 坐帘下,微出声发哭:‘皇帝已弃天下,未有皇子,当如何?’”宰相章□首先 发言,他傲视向太后,“厉声云:‘依礼典律令,简王乃母弟之亲,当立。’” 章□所言虽然并未违背皇位继承原则,但向太后立刻痛加批驳:“申王以下,俱 神宗之子,莫难更分别。”她不愿再听不同意见,迅疾行使其最终决定权:“申 王病眼,次当立端王。”其理由仅仅是哲宗生前曾对她说:“端王有福寿,又仁 孝,不同诸王。”[13]( 卷520元符三年正月己卯)且口说无凭,死无对证,谁也 不知是否确有其事。向太后陡然如此刚毅果断,为章□所始料不及。他仍不服气 ,公然顶撞向太后: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8]( 卷22《徽宗本纪·赞》 )知枢密院事曾布先斥责道:“章忄享,听太后处分。”[8]( 卷471《章□传》) 赓即表白:“章□并不曾与众商量。”尚书左丞蔡卞顺水推舟,连忙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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