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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熙丰农田水利建设的劳力与资金问题

时间:2009-7-24 13:52:31  来源:不详
号中,驻扎于成都的防河兵、杭州的“捍江都”兵、通州、泰州的“捍海”兵,[5](p4658,4664)从字面上看应属于水利兵。宋仁宗景祐(1034~1038)中,浙江“置捍江兵士五指挥,专采石修塘”,“每指挥以四百人为额”,至南宋理宗宝祐三年(1255)尚有300人。[5](p2396、2397)在宋神宗熙宁以后的厢军中,“关河”、“广济”、“堰军”、“捍江”(3指挥)、“防河”等番号也都是水利兵。[5](P4672,4680,4684,4690)在熙丰时期,上述专业水利兵当然要参与水利建设。熙宁三年(1070)八月,宋神宗批示:天下水利兴修所役过“若干兵功”,岁终应呈报司农寺。[2](p5224)次年,开修漳河,“役兵万人”。[5](p2351)熙宁六年,枢密院诬奏:“淤田兵多死,每一指挥,仅存军员数人”。经查,“死事者数不及三厘”。[5](p2371)熙宁九年,修御河用厢军“一千七百余人”。[5](p2356)熙宁十年七月,据文彦博报告:曹村护理黄河的埽兵士多在“别处占使”,“见在只有兵十七人实役”。[2](p6942)参与兴修水利的厢兵,除了专业水利兵外,应当包括临时调遣的非专业厢军。元丰二年(1079),调发壮役兵2000,京东厢军1000,滨、棣二州修城拣中崇胜兵5指挥,共约5000人,赴洛口兴工役。[2](p7220)次年,岁调“客军”(即非专业兵)9000人,专门修治黄河、汴河等。[2](p7425)元丰六年春,堵塞曹村黄河口,有20万兵参加。[6](卷15《塞曹村决河》)是役,当包括不少临时抽调的非专业兵。
    厢军是宋代募兵的一种,是职业兵、雇佣兵,有薪水,靠国家供给养。因此,无论专设的水利兵或临时差调的厢军,都属于召募性质。不过,由于史载不详,无法知道熙丰时期有多少水利兵、有多少兵参与水利建设,成效如何。
 __________
    ①  原文“二千万”,《长编》本卷后校勘为“二十万”。
 
2.征调氏夫   征调民夫,是鸠集兴修水利劳动力的惯用手段。宋制:调发丁夫治河“岁以为常,皆用正月首事,季春而毕”。[2](P186)宋代厢军虽是充当百役者,但其中水利军数量毕竟有限,许多水利工程仍需征调大量的民夫来劳作。宋仁宗时宋祁曾说:厢军“月费廪粮,岁费库帛,数口之家不能自庇,于是相挺逃匿,化为盗贼者不可胜算。朝廷每有夫役,更藉农民以任其劳。”[7](卷101《上仁宗论三冗三费》)厢军所负之役,往往落到民夫头上,水利之役自不例外。
    在宋神宗之前,调民夫兴修水利,岁皆有之。宋仁宗时,荆湖南路监利县“濒江汉筑堤数百里,民恃堤以为业。岁调夫工数十万,不足,取之旁县”。[8](卷38《著作佐郎周君墓志铭》)
    熙丰时期,亦常调用民夫。熙宁初年,张峋知鄞县,是县广德湖经久不治,“西七乡之农以旱告”,张峋“为出营度,民田湖旁者皆喜,愿致其力”,“用民之力八万二千七百九十有二工,而其材出于工之余”,修水田二千顷。[1](卷19《广德湖记》)①鄞县广德湖改造,取于民愿,因力而致,但也属于差调民夫性质。熙宁年间,郏亶提举两浙水利,经度苏州一项水利工程,提出鸠集人夫计划时说:苏州五县之民,自五等已上至一等,不下十五万户,若每户出工七日,则可调发百万夫。[9](卷19《水利上》)②熙宁六年(1073)六月,“诏河北春夫不得过五万人,岁以为式”。[2](p5970)熙宁七年九月庚寅,诏:“河北旱灾,民方艰食,惟河防急切及修城,许量调春夫”。[2](P6242)同年十一月王寅,知谏院邓润甫言:“淤田司引水淤酸枣、阳武县田,已役夫四五十万。”[5](p2371)元丰六年(1083),黄河决于曹村埽,调发民夫50万修治。[6](卷15《塞曹村决河》)征调民夫,带有摊派性质,但以一乡一县或一州为单位,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劳力,集中攻坚,不失为解决水利建设劳工问题的策略之一。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昆山县主薄丘与权说:“古制:役民兴作,经费寡而售效速”,[9](卷19《水利上》)即谓此义。不过,过多地摊派征调,难免扰民。提举两浙水利官郏亶,在苏州主持水利建设,“凡六郡三十四县,比户调夫,同日举役。转运、提刑皆受约束,民以为扰,多逃移”,甚至引起吏民“骚乱”,郏亶被追官。[9](卷19《水利上》)[2](P5960,5824)这是摊派民夫致民“骚乱”之一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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