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相事。”众人都举荐禹:“伯禹为司空,可美帝功。”舜同意众人的意见,对禹说:“嗟,然!禹,汝平水土,维是勉哉。”禹跪拜叩首,要把司空的职务让给后稷、契、皋陶等人。舜决定道:就这样定了,你接受任命吧!其它官职任命的情形大致与此相似,先后任命的有:弃为后稷,契为司徒,皋陶为士,垂(倕)为共工,益为司虞,伯夷为秩宗,夔为典乐,龙为纳言。据说,当时任命了22人。官僚机构建立之后,国家政治呈现出前所未见的升平景象:
“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谷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①
这里所说的“明德”就是指设立官僚机构以后带来了社会秩序的大变化,使社会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文明之境。
这种官僚制度的特点是“世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世卿世禄”或“族卿族禄”。所谓弃为后稷,我们不应该理解为仅仅弃一个人当过主管农作的官僚,而是说弃所代表的姬姓部族曾经担任这方面的职务,直接的担当者就是周族的部族首领,父死子继,世世相传。在这里,国家公共职能是由各部族分担的,既受到各个部族的互相评价,也受到帝王的监督和制约。到了皋陶的时候,这大好的局面更加辉煌:“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②
第四,刑罚制度的创立。舜在执政的时候还建立了刑罚制度。《尚书·尧典》说: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有关刑罚制度的详情我们不得而知,但象刑、流刑、鞭刑、扑刑、金刑(赎罪法)的大致框架确实初创了。当然,这里尚未见到监狱制度的设立,但甲骨文中有“圉”“枷”等字,可作参考。
第五,国家宗教的建立。从历史文献的记载看,中国上古国教建设始于颛顼时期。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颛顼“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洁诚以祭祀”。这几句话言简意赅,明确地记载此时建立了相关的祭祀制度,并赋予了祭祀制度相应的内涵。继颛顼之后居统治地位的是帝喾所代表的部族。据《史记·五帝本纪》说,帝喾时期继续稳定推行颛顼的事业,“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迎送日月是指创立了弦、望、晦、朔的历法,并且建立了迎日送月的制度。具体情形在商周宗教活动中有生动反映。到了帝尧的时候,国家宗教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尚书·尧典》和《史记·五帝本纪》对此均有细致的载录,《史记》的文字更加平顺,兹引述如下:
“乃命羲、和,敬顺昊天,数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分命羲仲,居郁夷,曰旸谷。敬道(导)日出,便程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中春。其民析,鸟兽字微。申命羲叔,居南交(郊)。便程南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中夏。其民因,鸟兽希革。申命和仲,居西土,曰昧谷。敬道(导)日入,便程西成。夜中,星虚,以正中秋。其民夷易,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居北方,曰幽都,便在伏物。日短,星昴,以正中冬。其民燠,鸟兽氄毛。岁三百六十六日,以闰月正四时。信饬百官,众功皆兴。”
这段文字详述了尧的时候,从迎送日月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历法制度,确定了每年的日、月、四季,以及每个季节的星象和物候。虽然我们不宜将“岁三百六十六日,以闰月正四时”作机械式的理解,但可以肯定此时进行了历法方面的重大建设。而在人类古代文化中,历法制度从来都是宗教制度的组成内容,历法官员正是神职人员。帝尧年老的时候,命令舜摄天子的职位。舜摄政之后,马上行使了一套严整的国教典礼仪式。《史记·五帝本纪》说:“舜乃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从描述的内容看,很像是商周时期的郊祀制度:祭祀的神灵有上帝、六宗、山川、群神,而以上帝为核心。郊祀制度是中国上古国家宗教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标志着信仰体系和祭司制度的形成,标志着中国上古国家宗教的最终创立。
前述五项特征,是从既存历史资料中归纳出来的,虽不排除还有其他枝节方面(如职贡制度),但大体在此。兹同前述谢维扬教授的理论构架比照,可如下表所示:
一般国家理论
中国个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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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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