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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研究五十年

时间:2009-7-24 13:54:43  来源:不详
,认为史料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史料学理论、史料学史、史料分类学和史料应用学,并以此展开论述。首先,他认为,刘知几提出“先人之急务、治国之要道”的史料学任务。史料能否起到“劝善惩恶”的作用,关键取决于史料的真实性。为此,自然要提倡直笔,反对曲笔。刘知几还具体阐明了史料与史学的辩证关系,将史籍分为“当时之简”和“后来之笔”,重视史料记载,认为它是史学工作的基础。其次,许指出,只要将《史通》中的《史官建置》、《古今正史》、《杂述》和《六家》、《二体》联系起来,可以看出中国史料发展的历史过程。刘氏提出“六家二体”说和“杂述十品”的史籍分类意见,《尚书》、《春秋》、《左传》等入于正史更是“一大发明”。最后,许还指出,刘知几论史料的运用,提出搜集史料要广博,择善要区分虚实真伪。对于如何辨伪,刘氏提出这样的原则:一是区分史料的性质,二是确定真伪。怎样实行辨伪原则,刘氏又提出四点:据理,考察是否合乎于自然规律和社会实际情况,是否自相矛盾。(《刘知几的史料学思想》,《史学史研究》
  1990年第2期)耿建军则从刘知几纂修《起居注》与《实录》,私撰《史通》,以经入史,倡立制册章表书,区分史料与史书,论史才三长,论史料的博采与善择,论史料编纂的具体方法等方面去考察刘知几丰富的史料编纂思想(《刘知几对史料编纂的论述》,《档案学通讯》1993年第2期)。耿天勤提出,在唐代,刘知几首倡辨伪,他从史料学角度去辨经书中的伪事、虚语,去辨其他各种伪说和伪书。更重要的是刘氏确立起辨伪的原则和方法。其辨伪的基本原则是实录直书。其方法是强调:考察记事是否符合“理”,记事有无矛盾,记事与可靠文献是否相乖,记事在同时代的目录书有无记载,记事的语言文体是否与时代相符,多种有关材料是否一致。作者认为,刘氏的辨伪对明代胡应麟《四部正伪》影响甚大(《刘知几对辨伪的贡献》,《山东师大学报》1992年第6期)。
  5.《史通》的历史文学理论。史学中所使用“历史文学”一词,即指对真实的历史记载进行必要的艺术加工,以编撰出既尊重历史事实又有文彩的史书。
  李成良、邱应元认为,刘知几首建了中国的历史文学理论,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实录与简语。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史通》历史文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又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实录——博采,真实性;简语——善择,艺术感染力。二者既是思想内容和载体形式的统一,又是史家思想品质与艺术的统一。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对唐以前历史典籍的总结,又成为判断史籍撰写是否成功的两条基本标准。围绕此原则,《史通》从六个方面阐发了历史文学理论:即历史典籍与现实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史籍与史料的关系,语言与史籍的关系,史籍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史学批评问题。同时,刘知几提出的“史识”也是建立在这两条原则基础上的。简语是史识的艺术修养,实录是史识的政治品质(《〈史通〉的历史文学理论》,《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8年第1期)。
  蔡国相分析刘知几的文论思想说:刘氏严厉地批评了当时形式主义文风;提出“尚简”原则,贵创新,批因袭;推崇方言今语,要求著述体现地域性、民族性,富于时代感。刘氏的文论思想不仅对唐及后世的史学理论,而且对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影响(《〈史通〉所体现的文论思想》,《锦州师院学报》1990年第2期)。
  韩盼山指出:刘知几对史传文的写作提出了实录直书的写作原则、“简要”为主的叙事标准、“言必近古”的语言和才学识三长的自身修养的要求(《刘知几史传文的写作观念》,《河北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6.初唐社会与刘知几的学术思想。赵俊指出,刘知几所处时代的史学思潮有两大特征:一是世族势力和新兴地主官僚在史学领域的矛盾冲突,二是官修制度和一家独断的矛盾冲突。唐代围绕氏族志修撰的斗争就典型地反映了世族地主官僚和新兴地主集团在史学领域的斗争。对此,刘知几站在新兴地主集团的立场上,反对以谱系之书、家史入国之正史。官修制度的确立,对古代史学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官修制度使史书包含的内容更丰富,但同时官修制度强化了对史学的控制,严重限制了史家个人创造力的发挥,并使史书曲笔不实明显突出。刘知几针对官修制度的弊端,提出“一家独断”的主张,对史馆弊端提出了“五不可”之论,从而指出了官修制度的改革方向(《史学冲突与〈史通〉立场》,《江苏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许凌云认为,刘知几系统地考察了史官制度,自己又在史馆修史多年,因此,他对史官的批评切中弊端。设馆修史“五不可”归纳有三:长官意志、曲笔、责任不专,结果是严重限制了史家的创新精神。刘知几批评史馆成了官僚主义的衙门,权贵结党营私的场所。设馆修史“五不可”也是刘氏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因为史馆堵塞了“一家独断”之路(《刘知几评史馆修史》,《东方论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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